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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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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8-06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1月15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8年1月5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主要股东协商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邓颖忠先生、邓冠彪先生、邓冠杰先生、刘金锋先生、周启超先生、曾怿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候选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8年1月5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经与主要股东协商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洪燕先生、葛光锐女士及何海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1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同意定于2018年1月31日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5日

附:候选人个人简历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邓颖忠,男,1951年出生,公司创始人。1979年开始从事纸质行业,拥有近40年的行业经验;1992年至1999年担任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公司董事长;1999年至2005年担任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05年至2008年担任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曾荣获“全国乡镇企业家”、“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广东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广东省质量工作优秀管理者”、“中山市优秀企业家”等称号。

邓颖忠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邓冠彪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邓冠杰先生为父子关系。邓氏家族通过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9.17%的股份,通过中顺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0.70%的股份,邓颖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48%的股份,邓冠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25%的股份,邓冠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9%的股份。因此,邓氏家族合计控制公司50.69%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邓颖忠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邓颖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邓冠彪,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冈比亚共和国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起在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任职,曾任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顺洁柔董事、总经理,2011年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2015年起担任公司总经理,兼任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第六届家庭用纸专业委员会主任, 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生活用纸和纸板分技术委员会委员。

邓冠彪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为父子关系,与董事兼副总经理邓冠杰先生为兄弟关系。邓氏家族通过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9.17%的股份,通过中顺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0.70%的股份,邓颖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48%的股份,邓冠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25%的股份,邓冠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9%的股份。因此,邓氏家族合计控制公司50.69%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冠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邓冠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邓冠杰,男,1984年出生,大学本科,2004年至2007年就读于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并获取学士学位;2005年至2007年担任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08年至2011年2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11年3月至2012年1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监;2012年2月至2013年3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11年1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2013年4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邓冠杰先生为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副董事长邓冠彪先生为兄弟关系。邓氏家族通过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9.17%的股份,通过中顺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0.70%的股份,邓颖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48%的股份,邓冠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25%的股份,邓冠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9%的股份。因此,邓氏家族合计控制公司50.69%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冠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邓冠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金锋,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EMBA硕士。2007年1月至2008年7月担任APP生活用纸事业部华中大区湖南省办经理;2008年8月至2009年1月担任APP中国生活用纸事业部华中、西北大区总经理;2009年2月至2013年5月担任APP中国生活用纸事业部华中、西北大区BU运营部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14年8月担任APP中国生活用纸事业部中区BU副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担任APP中国生活用纸事业部中区BU副总经理兼全国GT通路专案总监兼上海元则胜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营销副总裁,2015年9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刘金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80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金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金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周启超,男,1980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先后在香港合基集团、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共事务总监、媒介总监、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等职务。2017年7月起,先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职务。

周启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93,9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启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启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曾 怿,女,197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2000年加入搜狐公司,现担任搜狐集团市场营销副总裁兼任搜狐党委书记,负责搜狐集团的市场、公关、政府事务和部分产品运营。

曾怿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曾怿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曾怿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洪燕,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内部注册审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曾任佛山市广德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等。现任广东煦智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佛山市远思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佛山市尚捷投资咨询服务中心(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新余顺耀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东佳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便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顺德三合工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天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煦雅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珠海聚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洪燕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洪燕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洪燕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葛光锐,女,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毕业于中山大学物理系,获理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会计师。历任广东爱德电器集团公司科协理事、计量检测部部长,广东省大日生化制药有限公司营销中心财务经理,广东信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项目经理等职。2015年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葛光锐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葛光锐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葛光锐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何海地,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武汉大学图书馆学专业本科毕业,文学学士学位,2006年获武汉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目前专业技术职称为副研究员,中共党员。现就职于广东省中山市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从事信息咨询、服务、分析和检索等专业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2011年获教育部科技查新员资格,2012年获教育部科技查新审核员资格。先后主持和参与完成广东省和中山市等省市级的科研项目十多项,在专业领域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多篇,被聘为中山市图书资料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和中山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兼职中山市情报研究所,面向企业从事信息咨询、信息分析、科技查新、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项目开发扶持等服务工作,2017年3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海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海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何海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8-07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1月15日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也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元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18年1月5日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股东代表监事以及1名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主要股东协商,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梁永亮先生、李佑全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将与2018年1月11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海元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1年)的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月15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梁永亮,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2年起在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任职,曾任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财务总裁助理,中顺洁柔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审计部负责人,现任中顺洁柔金融部副总经理,2011年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梁永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永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梁永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李佑全 男,1979年出生,大学本科,2001年至2003年在四川通达电器有限公司从事销售、会计工作,2004至2006年在中山市互恒工艺制品有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2006年10月至2008年在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09年至2011年12月历任公司财务经理、华南区财务总监;201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负责人。

李佑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佑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佑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8-08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8年1月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2018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邓颖忠先生、邓冠彪先生、邓冠杰先生、刘金锋先生、周启超先生、曾怿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洪燕先生、葛光锐女士、何海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候选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张扬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但仍在公司任职,张扬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张扬先生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5日

附:候选人个人简历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邓颖忠,男,1951年出生,公司创始人。1979年开始从事纸质行业,拥有近40年的行业经验;1992年至1999年担任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公司董事长;1999年至2005年担任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05年至2008年担任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曾荣获“全国乡镇企业家”、“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广东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广东省质量工作优秀管理者”、“中山市优秀企业家”等称号。

邓颖忠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邓冠彪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邓冠杰先生为父子关系。邓氏家族通过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9.17%的股份,通过中顺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0.70%的股份,邓颖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48%的股份,邓冠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25%的股份,邓冠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9%的股份。因此,邓氏家族合计控制公司50.69%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邓颖忠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邓颖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邓冠彪,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冈比亚共和国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起在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任职,曾任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顺洁柔董事、总经理,2011年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2015年起担任公司总经理,兼任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第六届家庭用纸专业委员会主任, 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生活用纸和纸板分技术委员会委员。

邓冠彪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为父子关系,与董事兼副总经理邓冠杰先生为兄弟关系。邓氏家族通过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9.17%的股份,通过中顺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0.70%的股份,邓颖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48%的股份,邓冠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25%的股份,邓冠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9%的股份。因此,邓氏家族合计控制公司50.69%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冠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邓冠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邓冠杰,男,1984年出生,大学本科,2004年至2007年就读于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并获取学士学位;2005年至2007年担任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08年至2011年2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11年3月至2012年1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监;2012年2月至2013年3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11年1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2013年4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邓冠杰先生为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副董事长邓冠彪先生为兄弟关系。邓氏家族通过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9.17%的股份,通过中顺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0.70%的股份,邓颖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48%的股份,邓冠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25%的股份,邓冠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9%的股份。因此,邓氏家族合计控制公司50.69%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冠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邓冠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金锋,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EMBA硕士。2007年1月至2008年7月担任APP生活用纸事业部华中大区湖南省办经理;2008年8月至2009年1月担任APP中国生活用纸事业部华中、西北大区总经理;2009年2月至2013年5月担任APP中国生活用纸事业部华中、西北大区BU运营部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14年8月担任APP中国生活用纸事业部中区BU副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担任APP中国生活用纸事业部中区BU副总经理兼全国GT通路专案总监兼上海元则胜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营销副总裁,2015年9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刘金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80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金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金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周启超,男,1980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先后在香港合基集团、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共事务总监、媒介总监、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等职务。2017年7月起,先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职务。

周启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93,9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启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启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曾 怿,女,197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2000年加入搜狐公司,现担任搜狐集团市场营销副总裁兼任搜狐党委书记,负责搜狐集团的市场、公关、政府事务和部分产品运营。

曾怿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曾怿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曾怿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洪燕,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内部注册审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曾任佛山市广德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等。现任广东煦智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佛山市远思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佛山市尚捷投资咨询服务中心(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新余顺耀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东佳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便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顺德三合工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天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煦雅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珠海聚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洪燕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洪燕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洪燕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葛光锐,女,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毕业于中山大学物理系,获理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会计师。历任广东爱德电器集团公司科协理事、计量检测部部长,广东省大日生化制药有限公司营销中心财务经理,广东信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项目经理等职。2015年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葛光锐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葛光锐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葛光锐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何海地,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武汉大学图书馆学专业本科毕业,文学学士学位,2006年获武汉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目前专业技术职称为副研究员,中共党员。现就职于广东省中山市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从事信息咨询、服务、分析和检索等专业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2011年获教育部科技查新员资格,2012年获教育部科技查新审核员资格。先后主持和参与完成广东省和中山市等省市级的科研项目十多项,在专业领域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多篇,被聘为中山市图书资料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和中山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兼职中山市情报研究所,面向企业从事信息咨询、信息分析、科技查新、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项目开发扶持等服务工作,2017年3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海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海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何海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8-09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18年1月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2018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梁永亮先生、李佑全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海元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因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黄长恒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黄长恒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月15日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梁永亮,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2年起在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任职,曾任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财务总裁助理,中顺洁柔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审计部负责人,现任中顺洁柔金融部副总经理,2011年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梁永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永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梁永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李佑全 男,1979年出生,大学本科,2001年至2003年在四川通达电器有限公司从事销售、会计工作,2004至2006年在中山市互恒工艺制品有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2006年10月至2008年在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09年至2011年12月历任公司财务经理、华南区财务总监;201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负责人。

李佑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佑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佑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8-10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 1 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概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在任一时点用于投资稳健型理财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上述额度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副董事长邓冠彪先生签订相关文件。

3、投资方式: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短期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4、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5、投资期限:根据自有闲置资金状况和经营计划,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6、审批程序: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新增委托理财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内控制度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已制订《投资理财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理财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三、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标的仅限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短期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指风险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将严格按照《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在定期报告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为前提,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 1年)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1年)的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8-1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月31日(星期三),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8年1月31日(星期三)下午2: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30日下午3:00至2018年1月31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2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月25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邓颖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邓冠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邓冠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刘金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周启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曾怿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黄洪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葛光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何海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梁永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李佑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2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 2018年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87885678、0760-87885196

传真号码:0760-87885677

联系人:王云霞

通讯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邮政编码:528401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授权委托书及参会回执。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511;投票简称:中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填表说明:请在 “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回 执

截止2018年1月2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8年1月26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