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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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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

2018-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合同约定租金按月支付,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为提高自有物业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近日,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泽包装”或“出租人”)与深圳市奥瑞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克科技”或“承租人”)签订了《租赁合同书》,约定将其闲置的办公楼及宿舍出租给奥瑞克科技,租赁期限为10年,租金累计6,680.3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金额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

公司与奥瑞克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深圳市奥瑞克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汪伟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4、主营业务:软件开发及销售;经营电子商务;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人工智能、通讯工程、网络工程、安防技术、电子计算机与电子技术信息的培训与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其技术进出口。

5、注册地: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大富工业区安防学院5楼。

6、公司与奥瑞克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观光路大富工业区新宏泽工业园办公楼及宿舍,租赁面积共12,287.67平方米。

2、租赁期限:2018年1月16日—2028年1月15日,共10年。

3、合同总额:第一年租金为每月37元/平方米,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免租期自2018年1月16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为人民币6,680.30万元。

4、租金及支付方式:正式计租金后的首贰月(即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租金于2018年4月24日前以转账形式向出租人付清。第二期租金于2018年7月1日支付当月租金,以后每月的1号为当月租金交付日期。

5、租赁保证金:909,287.58元。

6、租赁用途:办公、办学。承租人使用租赁物,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其他:水费和电费按承租人实际使用量根据当地供水局 、供电局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由公司委托的第三方管理机构收取,均不包含在租金收取范围。

8、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出租人收到承租人足额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对新宏泽包装原有办公场所和员工宿舍进行了内部优化调整,空置出部分物业。将闲置物业对外出租,按月收取租金,有利于公司整合经营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合同履行期内对公司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不会对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租赁合同书》。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8-001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