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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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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8-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8-004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1月9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2018年1月15日,本次会议在山西省太原市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二层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

会议由侯巍董事长主持,10名董事全部出席。其中,侯巍董事长、柴宏杰董事现场出席会议;樊廷让董事、周宜洲董事、傅志明董事、王卫国独立董事、蒋岳祥独立董事、朱海武独立董事电话参会;因工作原因,赵树林董事书面委托侯巍董事长、容和平独立董事书面委托王卫国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公募基金产品2017年第四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基本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基本制度》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业务2017年第四季度监察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业务2017年度监察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推荐杨增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待杨增军先生取得任职资格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履职。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聘任董事会成员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对《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条款对照表》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召开时间为2018年2月1日14:30,召开地点为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三层会议室。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

1、杨增军先生简历

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7日

附件1:

杨增军先生简历

杨增军,男,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8年7月至2004年3月,在中国工商银行工作,历任长治八一办事处会计科科员、副科长、科长,长治分行营业部副主任,长治分行潞州办事处副主任,长治分行计划财会部副主任、主任,长治分行计划财务科科长;2004年3月至2008年6月,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分行工作,历任资金财务部负责人、资金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8年6月至2009年3月在渤海银行工作,任财务部高级经理兼太原分行财务团队负责人;2009年3月至2015年5月,在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2015年5月至2016年7月,在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财务总监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科技信息部总经理(兼)、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财务审查委员会副主任;2016年7月至今在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财务总监兼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兼任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山西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

杨增军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基本条件,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杨增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条款修订新旧对照表汇总

附件3: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修订新旧对照表汇总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8-00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集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月31日-2018年2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15:00至2018年2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年1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7、深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由于公司股票是深股通股票,通过依法交易深股通股票成为公司股东的境外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股票名义持有人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相关人员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年11月修订)》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的规定执行。

8、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26日

9、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8年1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1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三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9月30日与2018年1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9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1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其中:

1、上述第1项提案(提案编码为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三、本次会议提案编码

备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则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8年1月30日(星期二)9:00至17:00。

3、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二层山西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30002

传真:0351-8686667

4、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加盖公章)。

5、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

6、联系人:谭晓文 张鑫

电话:0351-8686647、0351-8686784

传真:0351-8686667

7、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7日

附件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00”,投票简称为“山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2 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2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18年2月1日召开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委托权限为:出席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记录等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此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注:

1、委托人对代理人行使表决权的指示,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代理人可酌情行使表决权。

3、委托人为法人单位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8-006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月15日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樊廷让先生、赵树林先生的辞职申请。

樊廷让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

赵树林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第三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辞职后,樊廷让先生、赵树林先生将均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樊廷让先生、赵树林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樊廷让先生、赵树林先生的辞职申请自2018年1月15日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相关规定尽快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樊廷让先生、赵树林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了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了贡献。在此,公司董事会谨向樊廷让先生、赵树林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