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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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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8-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2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45,312,5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月23日

公司股东永艺控股有限公司、安吉尚诚永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加勇承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4号文批准,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艺家具”)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10,000万股,并于2015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3600,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为:永艺控股有限公司、安吉尚诚永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加勇,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145,312,500股,将于2018年1月23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5年1月23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0,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5,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5,000,000股。

2016年1月25日,阮正富、何烽、黄卫书、浙江蓝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茂合计持有的16,875,000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公司总股本为10,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1,875,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8,125,000股。

2017年4月6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1.5股,共计转增150,000,000股。2017年4月21日,2016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0,000万股增至25,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4,687,5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5,312,500股。公司股东永艺控股有限公司、安吉尚诚永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加勇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数量同比例增加,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2017年9月20日,2017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为25,304.479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4,687,5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8,357,290股。公司股东永艺控股有限公司、安吉尚诚永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加勇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出具发布日,公司总股本为253,044,79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4,687,5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8,357,29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根据永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永艺控股有限公司、安吉尚诚永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加勇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公司股份意向。

2、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加勇承诺:在担任永艺家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除上述股份锁定外,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股价应作相应调整),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其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3、公司股东永艺控股有限公司、安吉尚诚永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公司股份意向;如超过上述期限其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若因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承诺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2015年7月10日公司发布《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披露日为2015年7月11日),从即日起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减持本公司股份。同时鼓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出现非理性波动时,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2016年1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2016〕1号公告《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行为做出重要规定。2017年5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2017〕9号公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统称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以及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做出重要规定。相关股东严格执行了规定的各项要求。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上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及规定。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原指派保荐代表人徐懿女士和张邦明先生具体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工作。2016年4月,张邦明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国信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叶伟先生接任其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及后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及后续所做的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45,312,5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月23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永艺控股有限公司、安吉尚诚永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加勇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公司股份意向;如超过上述期限其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注2:尾差由四舍五入造成。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