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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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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季度及全年光伏电站经营数据公告

2018-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季度及全年光伏电站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光伏》的相关规定,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7年第四季度光伏电站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7年第四季度光伏电站运营情况

注1:单县项目除了山东省物价局批复的上网电价1元/千瓦时外,可获得省补0.2元/千瓦时。

注2:滁州天荣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电价分为余电上网与自发自用两个层面。余电上网电价为当地脱硫煤电价(安徽省0.3844元/千瓦时)+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0.42元/千瓦时,自发自用电价为“与用电用户商定电价”+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0.42元/千瓦时。

注3:福建省的项目包括“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及“全额上网”两种模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电价分为余电上网与自发自用两个层面。余电上网电价为当地脱硫煤电价(福建省目前是0.3932元/千瓦时)+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0.42元/千瓦时,自发自用电价为“与用电用户商定电价”+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0.42元/千瓦时。公司目前持有的“全额上网”模式的项目,对应的福建省的标杆电价为0.98元/kWh。

二、2017年累计光伏电站运营情况

前述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