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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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8-002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月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应收到表决票11张,实际收到表决票10张,董事潘丽春女士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京新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董事史烈、陈健、董丹青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参股公司北京新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新思”)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壹仟万元,期限一年,用以补充流动资金。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同意对其提供保证担保。为了支持北京新思的正常经营和业务整合升级,同意公司就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上述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鉴于在交易完成后一年内为北京新思提供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担保是双方《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条款的履行,且北京新思资信情况良好,同时考虑到其管理团队控股公司北京新风世能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就担保项下的或有债务提供相应反担保,担保风险相对可控。本次为北京新思提供反担保议案的表决程序合理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18年1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北京新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在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18年1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18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公司于2018年2月2日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18年1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七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8-003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北京新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本次担保为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转让北京新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思”)60%股权事项,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同意在交易完成后一年内,在现有用途和范围内继续为北京新思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

现北京新思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壹仟万元,期限一年,用以补充流动资金,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同意对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8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京新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就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上述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新思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新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整

(3)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9号楼二区105

(4)法人代表:钟明博

(5)经营范围:开发计算机软、硬件产品;承接系统集成、网络工程;提供技术转让、服务、咨询;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7)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北京新思20%的股权,公司副总裁谢飞先生在北京新思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长史烈先生、副董事长陈健先生、董事兼副总裁董丹青女士及副总裁黄涛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北京新思董事职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10.1.5条和10.1.6条,北京新思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注册资金:100,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6号13层1528号

(4)法人代表:武雁冰

(5)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7)关联关系: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是公司的股东、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北京新思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壹仟万元,期限一年,用以补充流动资金。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同意对其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就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上述保证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转让北京新思60%股权事项,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同意在交易完成后一年内,在现有用途和范围内继续为北京新思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

为了支持北京新思的正常经营和业务整合升级,同时考虑北京新思历年来未出现银行贷款逾期等情况,资信情况良好,且其管理团队控股公司北京新风世能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就担保项下的或有债务提供相应反担保,风险相对可控。同意公司就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北京新思提供的上述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将加强对北京新思经营情况的跟踪管控,督促北京新思按时还款。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该反担保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鉴于在交易完成后一年内为北京新思提供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担保是双方《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条款的履行,且北京新思资信情况良好,同时考虑到其管理团队控股公司北京新风世能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就担保项下的或有债务提供相应反担保,担保风险相对可控。本次为北京新思提供反担保议案的表决程序合理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我公司担保总额为31,678万元,其中对外担保余额13,800万元,对子公司担保余额17,8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98%,无逾期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新思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2、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七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8-004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短期投资理财受托方:银行、信托、券商、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

●短期投资理财金额:不超过3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短期投资理财投资类型:债券投资、基金投资、国债逆回购、新股申购、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等。

●短期投资理财期限:短期理财投资期限为2018年度内,即任一理财产品的购买期限不得晚于2018年12月31日,且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短期投资理财概述

1. 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的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2. 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主要包括债券投资、基金投资、国债逆回购、新股申购、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等。

3. 投资期限

短期理财投资期限为2018年度内,即任一理财产品的购买期限不得晚于2018年12月31日,且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 投资额度

资金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5.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8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短期投资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交易对手为银行、信托、券商、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短期投资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短期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合理利用公司资金周转中产生的短期闲置资金,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在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分析

1. 主要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购买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财务负责人及财务部门相关岗位人员负责投资理财的具体实施工作。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为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金融机构,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踪和分析每笔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实现收益最大化。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97证券简称:浙大网新公告编号:2018-005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2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2月2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西园一路18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楼14楼140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2月2日

至2018年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史烈、陈健、董丹青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1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2. 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克菲马清

电话:(0571)87950500

传真:(0571)87988110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西园一路18号A楼15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30

2. 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