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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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18-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6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子公司嘉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祥生物质”)、郯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郯城生物质”)、曹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县生物质”)和内黄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黄生物质”)通知,其分别在嘉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内黄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完成了部分工商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主要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

1、嘉祥生物质

法定代表人:谢世文

2、郯城生物质

法定代表人: 谢世文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庙山镇政府院内

3、曹县生物质

法定代表人:谢世文

4、内黄生物质

法定代表人:谢世文

变更后:

1、嘉祥生物质

法定代表人:徐新霞

2、郯城生物质

法定代表人: 徐新霞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李庄镇工业大道与刘杨路交汇

3、曹县生物质

法定代表人:徐新霞

4、内黄生物质

法定代表人:张蓐意

除以上变更外,上述子公司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7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致行动人协议》再次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的通知,上述一致行动人已于2018 年1 月12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再次延期确认函》(以下简称“《再次延期确认函》”),声明双方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再次延期确认函》签署的背景情况

1、何启强、麦正辉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对一致行动关系和有效期等进行了明确约定,确立了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地位。协议约定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三十六个月届满之日止。公司于2011年9月20日上市。

2、2014年6月29日,何启强、麦正辉签署了《一致行动延期确认函》,同意上述《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延至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之日止。有效期届满,双方若无异议,自动延期三年。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5年1月13日完成。因此,上述《一致行动人协议》将延期至2018年1月13日。

3、何启强、麦正辉为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产业公司”)的股东, 2015年6月10日,何启强、麦正辉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何启强、麦正辉应促使新产业公司在长青集团股东大会上行使提案权、表决权与何启强、麦正辉保持一致行动。

4、上述两位原一致行动人于2018年1月12日签署了《再次延期确认函》。

5、何启强、麦正辉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至本公告日,双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2,31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76%,双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何启强:现任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191,21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3%。

麦正辉:现任公司董事、总裁,持有公司股份171,10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3%。

同时何启强与麦正辉通过两人各持股50%的新产业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合计88,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5%。

二、《再次延期确认函》的主要内容

1、前述《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延期确认函》及《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有效期均延期一年至2019年1月13日止届满。

2、双方一致行动的内容不变。

3、本确认函由何启强、麦正辉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双方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再次延期确认函》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