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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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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持股5%股东告知函的公告

2018-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6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持股5%股东告知函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蒋九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蒋九明先生的《告知函》。

关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于2017年11月1日受理上海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黄国海、文细棠、蒋九明、何曙华、MAI REN ZHAO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一案。”(以下简称“该案”)事项,其本人确认如下: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于2017年11月1日受理该案至今,本人未被采取拘留或逮捕的刑事强制措施,本人在此期间仅协助相关执法部门提供相应的材料。

截至本告知函出具日,本人承诺没有收到上海市公安局《拘留通知书》或《逮捕通知书》。

为了避免或降低市场对本人目前涉案状态的误解,提请上市公司作出公告:本人到目前为止,仅协助相关执法部门提供相应的材料,并承诺未收到上海市公安局《拘留通知书》或《逮捕通知书》。”

同时蒋九明先生已承诺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在其涉案状态发生变化或案件有进展,及发生或拟发生重大事项时,及时通知上市公司或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