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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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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8-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18-005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北京昂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昂展”)通知,北京昂展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北京昂展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461,900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623,515,807股的0.39%)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以上质押是对其在2016年11月3日办理的147,281,900股限售流通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见公司公告2016-096号)的补充质押,此次补充质押交易日为2018年1月1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11月1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止2018年1月17日收盘,北京昂展持有本公司234,966,407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623,515,807股的37.68%。北京昂展已质押其中的234,966,3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9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68%;还剩余107股未进行质押。

北京昂展与北京百善仁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善仁和”)为一致行动人,截止2018年1月17日收盘,上述双方合计持有本公司248,698,232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623,515,807股的39.89%,共质押其中248,698,1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9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89%;还剩余132股未进行质押。

北京昂展进行原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主要是为满足流动资金需要。北京昂展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产生的相关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北京昂展将采取补充质押或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方式进行应对。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18-006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7月18日披露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昂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昂展”)拟自2017年7月18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不少于总股份的1%且不超过2%的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上述增持计划期间内,北京昂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56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7%,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昂展《关于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北京昂展

(二)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三)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 股。

(四)增持数量:不少于总股份的1%且不超过2%的公司股份。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7年7月18日起六个月内。

(六)增持股份的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自首次增持之日 2017年8月3日起至2018年1月17日止, 北京昂展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56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7%,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前,北京昂展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26,404,507股,占公司总股本36.31%;北京昂展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百善仁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善仁和”)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40,136,3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51%。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北京昂展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34,966,407股,占公司总股本37.68%;北京昂展及其一致行动人百善仁和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48,698,2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89%。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北京昂展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北京昂展承诺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