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18-002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12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月17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和现场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署〈投资建设协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建设协议》,其中约定由公司出资在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8亿元,并由该项目公司在南京江宁开发区投资建设“研发及运营总部项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投资建设协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相关人士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拟签署〈投资建设协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于2018年2月5日下午13:30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项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拟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投资建设协议》。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18-003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12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月17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玉伟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署〈投资建设协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建设协议》,约定由公司出资在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8亿元,并由该项目公司在南京江宁开发区投资建设“研发及运营总部项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投资建设协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拟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投资建设协议》。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18-004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建设协议》
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研发及运营总部项目
●投资强度:意向投资强度不低于550万元人民币/亩
●协议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且待乙方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之日起生效,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协议所涉及的投资项目用地尚须通过竞买方式取得,是否能够最终竞买成交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所涉及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尚需办理相关资质许可和项目实施规划等前置手续,因相关手续须经有权部门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项目的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且项目建设投资规模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把控投资节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本协议书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税收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鉴于宗地交付进度与交付时间、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如约竣工及正式投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5、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6、本协议中关于公司税收贡献的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为满足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求,公司拟在南京江宁开发区投资建设“研发及运营总部项目”项目。公司拟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建设协议》,由公司出资在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8亿元,并由该项目公司在南京江宁开发区投资建设“研发及运营总部项目”。
(二)2018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署〈投资建设协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三)本次签署《投资建设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公司名称:南京我乐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二)注册资本:人民币10,800万元
(三)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
(四)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
三、投资建设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订主体
甲方: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条款
1、乙方投资建设的项目必须是在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属地统计和属地纳税。乙方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年限不少于15年,并主要投资建设内容:运营中心、营销中心、研发中心、培训中心、财务中心、展示中心等。
2、乙方承诺自该项目建成后三年内乙方新增年产值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自建成后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乙方新增年纳税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用工比例不低于15%,投资强度不低于人民币550万元/亩。
3、甲方拟将位于诚信大道以南、康平街以东约40亩研发用地(具体面积以国土部门实测为准)通过国土部门以挂牌方式出让给乙方项目公司,用于建设“研发及运营总部项目”。项目地块用地性质为科研设计用地(C6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4、乙方相关项目用地由国土管理部门按“挂牌”的方式出让,甲方协助乙方项目公司办理相关“挂牌出让”手续。
5、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为乙方摘牌实际成交价格(实际土地款总额按照土地的实测面积计算)。此出让金不含土地契税以及办理土地证所涉及其他规费。
6、乙方应当在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项目公司的注册手续。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经营期限不低于15年。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不低于20%须在项目用地“挂牌”前实缴到位,剩余部分在项目用地“挂牌”后一年内实缴到位。
以上协议内容尚处在商议阶段,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内容以双方正式签署的《投资建设协议》为准。
四、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在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研发及运营总部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在该项目建成后,原公司部分办公场所,可以转为家居项目柔性生产线,为公司创造出更多的销售收入,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有利于公司提升产能及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最终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本次投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并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所涉及的投资项目用地尚须通过竞买方式取得,是否能够最终竞买成交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所涉及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尚需办理相关资质许可和项目实施规划等前置手续,因相关手续须经有权部门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项目的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且项目建设投资规模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把控投资节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本协议书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税收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鉴于宗地交付进度与交付时间、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如约竣工及正式投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5、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6、本协议中关于公司税收贡献的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拟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投资建设协议》;
(二)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18-005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本次《公司章程》拟修订条款对照如下:
■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拟修订条款对照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和《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18-006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2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2月5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亭西路 21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2月5日
至2018年2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 会投票;
(六)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亭西路 218 号我乐总部三楼;
(七)登记时间:2018 年 2 月 2日-2018 年 2月2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7:00)
(八)联系人:张宪华
联系电话:025-52718000
传真:025-52781102
邮箱:olozq@olokitchen.com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 件进入会场;
3、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2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18-007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市场情况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增加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召开2017年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增加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
二、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16日和2017年1月18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7,000万元人民币和4,000万元人民币认购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浦发银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等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认购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浙商银行永乐3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代码:CB2085
(3)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起息日:2018年1月16日
(5)产品到期日:2018年4月16日
(6)产品期限:90天
(7)预期年化收益率:5.15%
(8)投资金额:人民币7,000 万元
(9)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型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认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财富班车进取2号
(2)产品代码:2301137336
(3)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起息日:2018年1月18日
(5)产品到期日:2018年3月19日
(6)产品期限:60天
(7)预期年化收益率:4.90%
(8)投资金额:人民币4,000 万元
(9)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型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产品的情况
■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或低风险的产品,风险可控。
2、在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7年第六及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存续期内的理财产品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6亿元,未超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批准投资额度。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