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8-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8-临006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原龙”)关于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首次披露增持公告的时间:

2017年1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上海原龙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7-临002号)。

三、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上海原龙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17年1月16日起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或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适时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的股份。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17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16日期间,上海原龙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675.45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

本次增持前,上海原龙持有公司股份113,820.67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3%;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原龙持有公司股份116,496.13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9.46% 。

五、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海原龙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海原龙严格履行承诺,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未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超计划增持。

六、增持行为的合规性: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本次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上海原龙承诺在本次增持后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七、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上海原龙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实施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上海原龙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