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开展投资理财业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18-002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开展投资理财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增加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低风险的资金理财业务额度。新增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低风险的资金理财业务额度由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增加至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资金闲置成本。
2、理财产品品种: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2017年4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决定增加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低风险的资金理财业务额度,即由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增加至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用于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投资实施负责人:董事长;投资操作负责部门:财务部。
6、资金来源:开展理财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监管及风险控制措施
1、审批权限及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闲置资金的情况,提出投资方案和可行性报告,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理财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风险控制:尽管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日常监管: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8年1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额度的议案》,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本开发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额度的议案》经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本开发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购买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要严格依据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对投资的审批权限及授权、风险控制、日常监管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4、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低风险的资金理财业务额度。新增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低风险的资金理财业务额度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资金滚动使用,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7.67亿元人民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