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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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郑州欣宇原房地产融资28亿元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8-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01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郑州欣宇原房地产融资28亿元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郑州欣宇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欣宇原房地产”)接受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信托”)提供28亿元的融资,期限3年。作为担保条件:郑州欣宇原房地产拟以其持有的豫(2017)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010031号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子公司福建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宏辉房地产”)拟将其持有的郑州欣宇原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7年4月13日和2017年5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在60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以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包括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郑州欣宇原房地产融资28亿元提供担保,在2017年担保计划600亿元的额度内进行了调剂。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郑州欣宇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6年09月21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二路66号46号楼1单元13层1303号;

(五)法定代表人:刘波;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及销售;物业服务;建筑设备、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

(七)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福建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以上2016年财务数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F(2017)D-0114号《审计报告》。

(九)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十)抵押项目概况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郑州欣宇原房地产接受兴业信托提供28亿元的融资,期限3年。作为担保条件:郑州欣宇原房地产拟以其持有的豫(2017)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010031号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福建宏辉房地产拟将其持有的郑州欣宇原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合同期限为自对应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融资需要,增强郑州欣宇原房地产的资金配套能力,且郑州欣宇原房地产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对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郑州欣宇原房地产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本次公司对郑州欣宇原房地产公司的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含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1342.27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58.5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