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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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催收专门小组工作进展的公告

2018-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罗顿发展 编号:临2018-004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催收专门小组工作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公司”),长期未能清收酒店俱乐部债权,且催收到期债权不力,导致本公司经营困难。鉴于此,公司于2012年5月25日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采取必要措施进一步敦促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清理债务实现扭亏的议案》,成立了由刘飞、胡冰、林国伟组成的专门小组,负责清收酒店俱乐部债权(详见公司临2012-010号、011号公告)。2012年至2013年期间,公司专门小组多次对上述债权进行了催收,并披露了相关进展公告(详见公司临2012-013号、临2013-003号、004号和008号公告)。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酒店公司应收酒店俱乐部承包经营费(含部分未确认收入)及水电费债权合计约为6,029.99万元,酒店公司的清收工作未取得实质进展, 2018年1月22日,本公司给酒店公司及公司实际管理团队下发了《关于尽快催收债权的再次严正通知》,现将通知的全文公告如下:

“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管理团队:

作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核心产业,你司长期怠于催收对酒店俱乐部经营方到期债权以及你司前任董事长昂健的个人消费到期负债(合称“待催收债权”),甚至阻碍我公司作为股东催收;该等问题长期存在、不断恶化。你司现时实际管理团队无视我等股东作出的生效股东会决议,拒绝向股东决策的新管理团队移交管理权;导致待催收债权问题无法有效解决,你司扭亏工作停滞不前。这直接导致我公司经营乏力;相关问题亦为证券监管机构持续关注。近年我公司已多次敦促你司催收债权,但你司一直怠于执行,未能给我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一个满意的答复。目前待催收债权金额数额特别巨大,你司实际管理团队已涉嫌严重违法。

上述问题已经严重损害了我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有鉴于此并考虑相关监管要求,我公司对你司和实际管理团队特再次严正通知如下:

1、请于收到本函5个工作日内,向包括我公司在内的各方你司股东申报你司最新财务数据和资料,明确说明待催收债权清偿义务人和本息金额并附计算。同时实际管理团队应向我公司指定方移交你司管理工作及相关资料、印章等。

2、请于2018年1月底之前,向包括我公司在内的各方你司股东说明针对你司内部人员是否涉嫌利用待催收债权侵害公司权益的自查结果,并报送你司清理债权的具体可行方案。你司可授权我公司或我公司指定人士负责相关工作。

如你司、实际管理团队继续无视我公司的合理要求,怠于催收债权;给我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造成任何进一步损失或损失风险的,你司应承担全部责任。

我公司有权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维护我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并追究昂健等相关责任人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届时我公司将不再另行通知,我公司主张亦不受本函所限。

特此严正通知!望你司及相关人士予以重视,立即启动工作。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罗顿发展 编号:临2018-005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催收专门小组工作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长期未能清收酒店俱乐部债权,且催收到期债权不力,导致本公司经营困难。2018年1月22日,本公司给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监事会下发了《关于提起诉讼追讨到期债权的通知》,现将通知全文公告如下:

“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监事会:

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是我公司的并表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公司实际管理团队(含原董事会成员)长期怠于催收对酒店俱乐部经营方到期债权以及公司前任董事长昂健的个人消费到期负债(合称“待催收债权”),甚至阻碍我公司作为股东催收。前述问题长期存在、不断恶化。我公司联合公司其他股东一致做出的关于更换公司管理团队(含董事会成员)的决议,亦遭到公司实际管理团队的抵制。这直接导致我公司经营乏力;相关问题亦为证券监管机构持续关注。目前待催收债权金额数额特别巨大,公司实际管理团队已涉嫌严重违法。

上述问题已经严重损害了公司合法利益,进而损害我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特此致函贵会请求如下:

1、请于收到本函5个工作日内,根据公司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待催收债权。

2、同时请督促现时公司实际管理团队向我公司指定方移交公司管理工作及相关资料、印章等。请贵会关注并调查,公司内部人员是否涉嫌利用待催收债权侵害公司权益,并向包括我公司在内的各方公司股东报送调查结果。

如贵会拒绝提起诉讼或未能及时反馈,我公司将只能视为公司拒绝追讨待催收债权;我公司将为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待催收债权。我公司有权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维护我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并追究昂健等相关责任人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届时我公司将不再另行通知,我公司主张亦不受本函所限。

特此严正通知!望贵会予以重视及配合。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