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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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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8)008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22日(星期一)下午2点30分;

(2)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月21日-2018年1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1日15:00至2018年1月22日15:00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建刚先生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52,352,2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903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52,305,2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89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58%。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23,1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04%。

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经过逐项表决,选举郭建刚先生、郭建强先生、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王伟先生、朱小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郭建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52,424,56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13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95,41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5.9111%。

(2)选举郭建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52,423,56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1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94,41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5.8294%。

(3)选举曾展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52,305,26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176,11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1573%。

(4)选举杨芳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52,304,26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175,11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756%。

(5)选举王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52,304,26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175,11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0756%。

(6)选举朱小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52,312,26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183,11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7297%。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经过逐项表决,选举蓝海林先生、朱滔先生、王孝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蓝海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52,346,36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17,21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5176%。

(2)选举朱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52,343,36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14,21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2723%。

(3)选举王孝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52,351,36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22,21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264%。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经过逐项表决,选举潘卫东先生、万爱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潘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52,345,36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16,21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4359%。

(2)选举万爱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52,351,36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22,21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264%。

4、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2,305,2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3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176,1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1573%;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2328%;弃权3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6098%。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8)009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月2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后,以当面送达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为9人。会议由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郭建刚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郭建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七名委员组成,选举郭建刚先生、郭建强先生、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蓝海林先生、王孝洪先生、朱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2、审计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选举朱滔先生、郭建强先生、杨芳欣先生、蓝海林先生、王孝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3、提名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选举蓝海林先生、郭建强先生、曾展晖先生、王孝洪先生、朱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选举王孝洪先生、郭建强先生、杨芳欣先生、蓝海林先生、朱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5、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选举朱滔先生、王孝洪先生、杨芳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战略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选举郭建刚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经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选举朱滔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经提名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选举蓝海林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选举王孝洪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经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选举朱滔先生为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四、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曾展晖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杨芳欣先生、王伟先生、朱小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杨芳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蒋演彪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景山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万爱民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

邮政编码:528322

办公电话:0757-25336206

传 真:0757-25521283

电子邮箱:investor@donlim.com

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3日

附件:

董事长的简历

郭建刚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广东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郭建刚先生为公司的创始人,负责公司重大战略决策工作,拥有丰富的大型企业管理、国内外市场营销策划及业务运作经验。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郭建刚先生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60%的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公司25.46%的股份,通过间接持有公司股东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60%的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公司15.03%的股份。郭建刚先生与现任副董事长郭建强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郭建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副董事长的简历

郭建强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广东省佛山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广东省佛山市第十届政协委员。郭建强先生1995 年起参与创立本公司,负责公司重大战略决策工作,具备丰富的大型企业管理经验。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郭建强先生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30%的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公司12.73%的股份,通过间接持有公司股东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30%的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公司7.52%的股份。郭建强先生与现任董事长郭建刚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郭建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总经理的简历

曾展晖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吉林大学工程硕士学位,2010 年荣获“广东省质量协会成立30 周年之十大卓越质量人物”称号。1995 年加入本公司,负责公司整体经营和决策执行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目前,曾展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51,4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曾展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简历

杨芳欣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在湖北汽车集团湖北楚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审计等财务管理工作。2002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杨芳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12,1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芳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伟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中航一集团电子分厂技术员、设计员、工程师;2003 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司营运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王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9,6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小梅女士,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学位;吉林大学工程硕士学位。1999年加入新宝股份至今,一直负责海外销售拓展工作。现任本公司海外营销首席营销官。

截至目前,朱小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96,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朱小梅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总监的简历

蒋演彪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吉林大学工程硕士学位。曾在顺德市顺通集团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00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财务经理、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

截至目前,蒋演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蒋演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

陈景山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0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4年3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管、经理,现任公司证券部总监。

陈景山先生于2011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目前,陈景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景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简历

万爱民先生,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1997年毕业于南昌大学专科,主修会计与统计专业;2005年毕业于清华大学专升本,主修法学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1年3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科长、经理,现任公司审计监察法务中心总监。

截至目前,万爱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万爱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8)010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月22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后,以当面送达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卫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潘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月23日

附件:

潘卫东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曾任顺德北窖经济发展总公司技术业务科主办科员、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主计划员、企管部科长、信息管理部总监、战略发展部总监。2002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战略部发展总监、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助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潘卫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5,4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潘卫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8)011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

暨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

1、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郭建刚先生(董事长)、郭建强先生(副董事长)、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王伟先生、朱小梅女士

独立董事:蓝海林先生、朱滔先生、王孝洪先生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潘卫东先生(监事会主席)、万爱民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康杏庄女士

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

总经理:曾展晖先生

副总经理:杨芳欣先生、王伟先生、朱小梅女士

董事会秘书:杨芳欣先生

财务总监:蒋演彪先生

二、董事离任情况

1、公司非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温焯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在担任董事期间,温焯东先生严格遵守了其在任职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IPO稳定股价承诺、关于首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瑕疵赔偿的承诺、关于对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真实准确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及为了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截止本公告日,温焯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75,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温焯东先生离任后,其所持的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2、公司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卫建国先生和宋铁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卫建国先生、宋铁波先生严格遵守了其在任职时作出的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瑕疵赔偿的承诺、关于对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真实准确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及为了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截止本公告日,卫建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宋铁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45股,宋铁波先生离任后,其所持的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进行管理。

三、监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张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离任后仍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在担任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张军先生严格遵守了其在任职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截止本公告日,张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4,8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张军先生离任后,其所持的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四、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原副总经理何德洪先生、方寻先生、杨文忠先生、黄德才先生、蓝平清先生、李亚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述人员离任后仍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何德洪先生、方寻先生严格遵守了其在任职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IPO稳定股价承诺、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瑕疵赔偿的承诺及为了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截止本公告日,何德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24,1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方寻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8,1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何德洪先生、方寻先生离任后,其所持的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杨文忠先生、黄德才先生、蓝平清先生严格遵守了其在任职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及为了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截止本公告日,杨文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黄德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2,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蓝平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7,4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黄德才先生、蓝平清先生离任后,其所持的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李亚平先生严格遵守了其在任职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瑕疵赔偿的承诺及为了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截止本公告日,李亚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6,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李亚平先生离任后,其所持的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