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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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8-004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2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月21日~2018年1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21日15:00至2018年1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A区15座3层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鲁峰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01,696,6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41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01,635,1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40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1,5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9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62,0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1,5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99%。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公司聘请的律师代表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01,642,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0%;反对54,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140%;反对54,4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01,642,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0%;反对54,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140%;反对54,4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01,642,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0%;反对54,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140%;反对54,4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连莲、王雪莲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