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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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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收到中国证监会结案通知书的公告

2018-0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赵唯一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姚建林先生、副总经理许良枝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朱菊芳女士及财务总监承希女士于2016年12月20日及21日分别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分别为:深专调查通字20161418号、深专调查通字20161419号、深专调查通字2016114号、深专调查通字20161420号、深专调查通字20161400号)。具体内容为:因案件调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上述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具体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1月23日,公司接到赵唯一先生、姚建林先生、许良枝先生及朱菊芳女士的通知,上述四人已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结案通知书》(结案字[2018]1号)。经审理,赵唯一先生、姚建林先生、朱菊芳女士、许良枝先生的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中国证监会决定结案。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18-002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收到中国证监会结案通知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