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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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2018-0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鹏起科技鹏起B股公告编号:临2018-010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可能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26日起连续停牌。停牌期间,本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6日、2018年1月3日、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17日、2018年1月24日披露的《鹏起科技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02)、《鹏起科技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1)、《鹏起科技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4)、《鹏起科技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6)、《鹏起科技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7)。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26日起预计连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目前,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曹亮发及/或其指定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初步拟定为收购人以现金方式收购公司资产,具体交易方式可能根据交易进展进行调整,目前尚未最终确定。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标的资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丰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标的资产的行业类型确定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目前尚未最终确定标的资产范围。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正组织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审计及资产评估等各项工作,公司尚未与各中介机构签订相关重组服务协议。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在继续筹划当中,公司与相关各方正在就标的资产范围、交易方式等与意向交易方进行积极沟通与协调,且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无法按期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仍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在此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26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鹏起科技 鹏起B股 公告编号:临2018-011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署的《关于郴州丰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之转让框架协议》仅为各方对重组事项的初步意向,并非最终的重组方案,重组的最终方案以各方签署的相关正式协议为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尚需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的核准。上述事项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一、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起科技”)与曹亮发先生于2018年1月24日签署了《关于郴州丰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越环保”)51%股权之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详细内容如下: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主体的介绍

甲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曹亮发及/或曹亮发指定关联方

曹亮发,男,身份证号码: 432801197004******

住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号

曹亮发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重组方案

1、标的资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拟定为公司向曹亮发及/或曹亮发指定关联方出售公司持有的丰越环保51%股权以及所有与之相关的权利、义务、风险、收益。

2、交易价格及定价原则

经初步磋商,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暂确定为人民币12.50亿元。

甲方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最终的交易对价将根据正式评估报告结果由各方协商确定。

3、交易方式

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对价。

(三)重组推进

各方将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具体细节进行进一步磋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作价等交易方案,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程序和审批等。

各方均同意,将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竭尽各自的最大努力,尽快完成为使本框架协议约定目标实现所需要的任何行为。各方进一步同意,在框架协议生效后,就本框架协议未尽事宜以补充文本或备忘录形式予以补充,该等补充文本或备忘录构成本框架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三、风险提示

自2017年12月26日停牌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仅为交易双方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框架性约定,并非最终的交易方案,公司与投资人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若与《框架协议》有任何内容不一致之处,均以正式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以及监管部门的批复及同意,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6日

备查文件:《关于郴州丰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之转让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