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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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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8临004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旭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中共江西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并对《章程》部分内容予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8临005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8临005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中共江西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上述章程条款的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