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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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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2018-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8-006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业绩预计增加101,578万元,同比增加95%左右。

2、公司本次业绩预增主要是由于计提污水处理业务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污水处理业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收到实际承担污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补助等事项所致,影响金额为79,820万元。

3、扣除上述事项后,公司业绩预计增加21,758万元,同比增加17 %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01,578万元,同比增加95%左右。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将增加105,435万元,同比增加119%左右。

(三)公司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注册会计师未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是否适当和审慎出具专项说明。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81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8,391万元。

(二)每股收益:0.22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本期业绩预增主要原因如下:

1、上期计提污水处理业务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影响

2016年度本公司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规定,计提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污水处理收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合计57,083万元,其中2015年7-12月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合计18,581万元,受该因素影响同比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81万元。

2、污水处理业务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影响

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污水处理收入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政策(退税率为70%),本期公司收到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污水处理收入增值税的退还额以及部分本期计缴本期返还的污水处理收入增值税退还额共计45,246万元,同比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459万元。

3、政府补助的影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排水特许经营权的批复》(渝府〔2007〕122号)和重庆市财政局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核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期(2014-2016年)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在核定时未考虑增值税影响因素,故本期重庆市财政局对公司实际承担的2015年7月-2016年12月期间污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予以相应补助,由此增加公司本期利润总额26,800万元,同比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780万元。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7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