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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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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04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2018年1月26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15:00至2018年1月26日15:00的任意时间。

3、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甘李二路9号金苹果创新园A栋21楼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范世锋先生主持会议。因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及公司副董事长陈宝康先生因公出差不能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范世锋先生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12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96,571,8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296%。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95,988,6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597%。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8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9%。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9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224,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0.14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41,7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数为583,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99%%。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296,571,83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24,98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审议通过。

2、 审议《关于承诺事项变更的议案》 ;

同意34,817,0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88%;反对30,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4%;弃权4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48,08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688%;反对30,5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98%;弃权4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414%。

本议案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钟葱回避表决。

3、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296,125,43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5%;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78,58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586%;反对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414%。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296,125,43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5%;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78,58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586%;反对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414%。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96,094,93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2%;反对30,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4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48,08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688%;反对30,5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98%;弃权4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414%。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王立峰、罗雪珂

3、 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