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泰瑞机器—北京化工大学
高分子材料智能3D成型技术联合研发中心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289股票简称:泰瑞机器公告编号:2018-012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泰瑞机器—北京化工大学
高分子材料智能3D成型技术联合研发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在签订全面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全面合作的平台载体的合作协议,但仍为框架性协议,具体项目合作事宜将另行商议和约定。
(2)本协议中联合研发中心的任务,是在综合考虑泰瑞机器的技术力量和北京化工大学科研实力的基础上,双方约定的共同目标,内容涉及高分子材料智能3D成型设备技术及其应用领域的若干课题、申报授权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申报验收省部级及国家级科研项目、科技奖项等。截止目前,该联合研发中心的任务及共同目标执行情况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本协议中双方约定,基于双方联合研发的成果,平均每年申报并授权发明专利6项,5年共计授权30项,专利权人为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其余在合作开发项目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归双方所有,双方均不得单独向第三方转让。截止目前,上述包括发明专利在内的知识产权最终是否能够形成、申报、授权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5)本协议的后续具体合作事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18年1月26日,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化工大学签订了《关于成立泰瑞机器—北京化工大学高分子材料智能3D成型技术联合研发中心的协议》,现将协议的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联合研发中心成立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大学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成立高分子材料智能3D成型技术联合研发中心。研发中心为双方共建的非法人科研机构,双方分别挂牌,由双方技术研发人员组成。
联合研发中心是双方为在高分子材料智能3D成型设备、技术及其应用领域开展合作,建立产学研联合体,共同完成智能3D成型核心技术的研发,促进高分子材料加工成型技术的自主创新,推动泰瑞机器技术的跨越发展,北京化工大学提供技术支撑和人才支持。
共建联合研发中心为双方共同出资金及配套人员、试验场地、实验设备、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同承担。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北京化工大学已经发展成为理科基础坚实,工科实力雄厚,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富有特色的多科性重点大学,形成了从本科生教育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流动站以及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人才培养格局。
学校一直致力于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北京化工大学科技园已经被认定为“国家大学科技园”。学校的科技产业拥有20多个与教学、科研紧密结合的科技产业实体,依托学校科技和人才优势,以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经营宗旨,形成了具有北化特色的高科技产业,在生物化工、日用化工、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等领域已形成系列技术和多种产品。近年来,结合校内优势学科、地方经济发展战略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需求,学校重点在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相继成立先进材料、工业生物技术等校地合作地方研究院。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研发中心的任务
(1)双方联合完成科研项目开发,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研究高分子材料智能3D成型与先进制造领域的核心原理和关键技术;
2、创新高分子新材料加工成型工艺特性分析测试平台和数据库;
3、适应高分子材料智能3D成型的新型注塑设备;
4、高分子材料智能3D成型装备相关周边设备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技术;
5、高分子材料3D成型过程缺陷分析和智能控制方法;
6、碳纤维复合材料等新型复合材料的专业化成型技术;
7、研发高效热循环绿色注射技术;
8、研发模内反应原位聚合智能3D成型装备与先进制造系统。
具体项目实施计划由双方分年度协商确定,另行签订技术合作合同。
(2)基于双方联合研发的成果,平均每年申报并授权发明专利6项,5年共计授权30项,专利权人为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3)根据双方在高分子材料智能3D成型技术领域联合研发的成果,北京化工大学指导泰瑞机器撰写成果鉴定和项目申报材料,推荐行业知名专家进行咨询指导,申报并获得省部级科技奖2项(含2项)以上,国家级科技奖1项(含1项)以上,期限不受本合同期限约束。
(4)以联合研发中心为依托,双方联合申请承担国家和地方政府科研项目。合作期内联合申报并验收省部级专项2项(含2项)以上,国家级专项1项(含1项)以上,且项目申报与验收不受本合同期限限制,申报内容及相关资助使用按具体项目另行约定。
(5)北京化工大学作为泰瑞机器的技术顾问,提供相应的科技咨询服务。在征得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在企业相关宣传资料中予以注明。
(6)合同期间,北京化工大学投入联合研发中心专家及研究人员每年不得少于10人,提供工作UG软件、测试设备、人员经费等;在泰瑞机器工作学习期间,泰瑞机器提供食宿、办公电脑、工作场地及安全保障等。
(7)为加速技术成果转化,泰瑞机器作为新产品、新工艺的产业基地,承担中试任务及产业化示范。
(8)双方共建科研人员及专家工作站,并鼓励北京化工大学毕业生到泰瑞机器就业和联合创业。
(9)双方使用各种学术会议、行业会议和有关推广资源,推荐介绍双方,以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研发中心的管理
(1)联合研发中心设立管委会,作为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管委会由七名成员组成,其中:泰瑞机器四名,北京化工大学三名。
(2)联合研发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中心规划和经费预算等重大事项由管委会决定。中心任何重大决定须得到四名以上的管委会成员同意方能生效。
(3)管委会每年在泰瑞机器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主要任务如下:
1、分析总结上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
2、确定下年度中心研究开发的项目;
3、研究急需解决的重大科技和产品问题;
4、年度经费预算计划;
5、其他重要事项。
(三)研发中心的经费来源及用途
双方根据研发需求共同向研发中心提供建设和运行经费,保证联合研发中心的日常运行和科研项目的正常开展。
(四)知识产权的归属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合作开发项目中形成的知识产权,除本协议研发中心的任务中约定的外。原则上归双方所有,双方均不得单独向第三方转让,在单独签署的项目合同中具体约定,但双方可自行实施该项目所含专利等知识产权。
(五)保密条款
合作涉及到的双方人员均负有保守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的义务,在签订协议、合同和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和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六)合同期限
(1)协议的期限为五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期满前,任何一方要解除、变更本协议,需经双方同意,签订书面协议。
(3)协议期满后,若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有利于借助北京化工大学的学科优势、人才优势和智力优势,推动校企双方在高分子材料智能3D成型技术领域的科研合作、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实现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共赢。同时,本次合作能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未来发展所需要的专业人才进行储备,对公司的健康成长和可持续发展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 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在签订全面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全面合作的平台载体的合作协议,但仍为框架性协议,具体项目合作事宜将另行商议和约定。
(2)本协议中联合研发中心的任务,是在综合考虑泰瑞机器的技术力量和北京化工大学科研实力的基础上,双方约定的共同目标,内容涉及高分子材料智能3D成型设备技术及其应用领域的若干课题、申报授权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申报验收省部级及国家级科研项目、科技奖项等。截止目前,该联合研发中心的任务及共同目标执行情况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本协议中双方约定,基于双方联合研发的成果,平均每年申报并授权发明专利6项,5年共计授权30项,专利权人为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其余在合作开发项目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归双方所有,双方均不得单独向第三方转让。截止目前,上述包括发明专利在内的知识产权最终是否能够形成、申报、授权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5)本协议的后续具体合作事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7日
股票代码:603289股票简称:泰瑞机器公告编号:2018-013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4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董事长及子公司执行董事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2017—014)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成果。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503.76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进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18年1月24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上信·湖北联投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转让、购回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上信·湖北联投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
2、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保本固定收益型
4、理财产品起始日:2018年1月24日
5、理财产品终止日:2018年7月23日
6、理财期限:181天
7、预期年化收益率:6.24%
8、购买理财产品金额:2,503.76万元人民币
9、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现金管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其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四、截至本公告日,在本次授权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8,503.76万元(含本次)。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7日
股票代码:603289股票简称:泰瑞机器公告编号:2018-014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17年12月14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董事长及子公司执行董事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2017—014)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成果。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协议,购买理财产品2,504.20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进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18年1月25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上信·湖北联投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转让、购回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上信·湖北联投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
2、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保本固定收益型
4、理财产品起息日:2018年1月25日
5、理财产品终止日:2018年7月23日
6、理财期限:180天
7、预期年化收益率:6.24%
8、购买结构性存款金额:2,504.20万元人民币
9、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进行的,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本金金额累计为人民币35,394.20万元(含本次)。其中,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20,504.20万元(含本次)。
经公告的已到期理财产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历次公告(编号:2018—010),本表不再赘述。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