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8-00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22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月26日在武汉市长江证券大厦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10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因工作原因,副董事长金才玖先生、董事肖宏江先生无法亲自出席会议,授权董事长尤习贵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尤习贵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子议案时须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依照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原则和程序,对《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陈佳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金才玖先生、肖宏江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3、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4、与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邓晖先生、崔少华先生、戴敏云先生、孟文波先生、温小杰先生、袁小彬先生、王瑛女士、王建新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更改本次预计方案或审议通过下年度预计方案之日止。
(二)《关于公司2018年度风险偏好授权的议案》
1、董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度大类资产配置授权方案如下:财务杠杆率不超过6倍;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2017年末经审计合并净资本的8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2017年末经审计合并净资本的200%;以自有资金投入信用业务总规模不超过800亿元。
2、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制定公司经营层2018年度业务规模和风险限额授权方案,对子公司、业务部门及各业务条线进行分解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规模、风险限额、风险控制指标等。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资金状况,择机采取如下负债融资方式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信用拆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性融资、业务融资以及监管机构许可的其他工具等。
本次风险偏好授权方案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更改本次授权方案或审议通过下年度授权方案之日止。
需说明的是,上述指标值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监管规定、市场情况及风险状况所综合确定,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市场的判断。各业务实际规模的大小完全取决于开展业务时的市场环境。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后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3月4日、2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届满后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3月4日、2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延长授权相关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拟将授权相关人士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有效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授权届满后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董事会关于授权相关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其他内容不变。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3月4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六)《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题及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8-00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分析日常关联交易基础上,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对2018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包括证券和金融服务、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两类。
2018年1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月2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应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未经审计)
(1)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证券和金融服务、房屋租赁相关服务、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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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关联人共同对外投资情况
2016年10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子公司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本)增资10亿元,用于长江资本出资发起设立宁波长江奇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奇湾股权投资基金)。2017年1月,公司向长江资本划付增资款3亿元,长江资本向长江奇湾股权投资基金缴付首次出资3亿元。2017年1月,公司关联法人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长江奇湾股权投资基金认购协议,认缴基金份额5亿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发布的《关于宁波长江奇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截至2017年底,其已向长江奇湾股权投资基金缴付首次出资1.5亿元。
(3)向关联人转让股权情况
2017年2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2000万股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财富)股权转让给公司参股公司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信基金),转让后长信基金持有长江财富股权比例为60%,公司不直接持有长江财富股权。2017年4月,公司与长信基金签署了关于转让长江财富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为5,001.27万元,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月23日、4月21日发布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转让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和《关于转让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截至2017年底,上述股权转让已完成。
2、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1)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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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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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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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其他关联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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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定于2018年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人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8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益谦,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501号32层3201、3202、3203、3204、3207、3208单元,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企业包括其实际控制人,其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主要有: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刘益谦担任该关联法人的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9月30日,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12,193,322.81万元,总负债10,808,702.72万元,所有者权益1,384,620.09万元;2017年1-9月实现合并营业收入4,621,779.27万元,净利润174,353.07万元。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金才玖,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6号朔黄发展大厦6层,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其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9月30日,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3,944,596.60万元,总负债1,214,565.27万元,所有者权益2,730,031.33万元;2017年1-9月实现合并营业收入603.77万元,净利润105,770.73万元。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6,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成善栋,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9楼,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拟任总裁刘元瑞担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9月30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133,875.79万元,总负债47,431.30万元,所有者权益86,444.49万元;2017年1-9月实现合并营业收入79,191.39万元,净利润24,919.59万元。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其他关联人
除上述关联人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10.1.5条、第10.1.6条认定的其他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人确定交易价格,即有政府或行业定价的,执行政府或行业定价;没有政府或行业定价的,参照市场价确定。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1、证券、期货经纪服务:参照市场上同类服务佣金费率定价;
2、出租交易单元服务:参照市场上同类服务定价;
3、代销金融产品服务:按照产品发行方统一的销售政策收取;
4、资产托管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定价收取;
5、证券承销、保荐与财务顾问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定价收取;
6、存款服务:参照金融行业同业存款的市场利率水平进行定价;
7、银行间市场交易: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8、收益权转让交易: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9、基金、理财产品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认购或申购相关金融产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公司在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另行签订相关协议。关联交易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拓展业务,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收益。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双方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过程透明,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审议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业务开展效率,促进公司利润增长和长远发展;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类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对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参考市场价格或行业惯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将关联交易情况在公司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同意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8-00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18年2月12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12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11日(星期日)下午3:00至2018年2月12日(星期一)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6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在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该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长江证券大厦五楼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风险偏好授权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一)需逐项表决。以上议案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交,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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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或信函、邮件、传真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2月7日至2月12日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给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
(五)会务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邮编:430015)
联系人:陈程、伍静茹
联系电话:027-65799886、65799866
传真号码:027-85481726
(六)会议费用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知。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3”,投票简称为“长江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提案编码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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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出现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2月12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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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2):
2、股东账号: 持股数(附注3):
3、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 天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2、请填写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写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