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8-004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仅为公司与邢台市邢东新区管委会、邢台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达成的框架性约定,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合作方案和合作细节以相关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协议的具体实施方案、内容、进度及其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业绩影响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8年1月26日,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邢台市邢东新区管委会(简称“邢东新区”)、邢台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邢台信产”)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简称“协议”或“本协议”),未来拟在3D电商领域展开合作,发挥各方优势资源,实现合作共赢。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1、邢台市邢东新区管委会
邢东新区紧邻邢台市主城区东部,是邢台市“一城五星”的核心区域,也是河北省重点支持的三大新区之一,规划控制范围约370平方公里,要素配套齐全,交通区位优越,产业基础较好,是邢台市战略发展的新中心和主引擎。
公司与邢台市邢东新区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2.邢台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邢台市市辖区开发区中兴东大街1889号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邢台)园区7号楼6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007857472188;
法定代表人:弓利军;
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 年 03 月 09 日;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批发、零售:铁矿产品、建材、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气机械及器材、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仓储租赁;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幼儿园;物资企业开发投资(以上四项仅限下属子公司及分公司取得相关资质后经营);生产性废旧物资回收(不含危险废物)。
邢台信产持有河北盛世博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盛世博业”)40%的股权,盛世博业持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邢台博业易尚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邢台市邢东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邢台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一)合作目标
总目标是建设邢台市3D电商产业基地,细化为建设以下4个具体目标:
1、设立、扶持、吸引全国的3D电商数据公司在邢台成立公司、工作室等业务形态,接收、处理3D电商订单,形成公司、人员、订单、订单上下游业务、技术、资金高度集中的区域,最终建设发展成为领先的3D电商建模基地;
2、利用本地众多的职业院校培养3D技术人才,与当地3D电商业务相结合,大量输出人才,与本地3D电商业务相互促进;
3、利用人才多、技术优、成本低的优势,在全球范围内竞争3D电商数据订单,将基地建设成为规模大、功能全、性价比高的领先的3D内容承包输出地;
4、建设领先的3D应用研发中心。研发机构将全球先进的3D研发成果、理论、技术等转化为商业应用,形成技术交流、成果转让、知识保护等优良的社会环境。
(二)各方职责与义务
甲方:
1、将“邢台市3D电商产业基地”项目规划列入邢台市发展战略规划,列入“2018年邢台市重点项目计划”,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涉及管理的政府部门领导作为小组成员,及时协调解决涉及项目进展的政策、资金、人员等重大问题;
2、呈请市政府制定相关配套支持政策;
3、设立扶持基金和融资渠道,扶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为基地内企业提供低成本的融资渠道;
4、完善产业基地配套保障。产业基地内外配套住房、入学、医疗、交通等设施的完善,为基地人员生活便利提供保障;
5、加强科技支撑。呈请市政府批准由市科技主管部门挂点,协助和鼓励基地企业的自主创新和科研攻关,对研发费用进行扶持,协助争取省市科研项目和资金;
6、争取主办国家、地区性的高端论坛、展会等,以提升城市影响力;
7、按照“邢台市3D电商产业基地规划”,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项目的立项审批、产业推广、税收优惠、品牌宣传、配套土地供应上予以重点支持。
乙方:
1、负责邢台市3D电商产业基地的规划和运营;
2、为3D电商基地配备相应的技术、管理、培训人员,配备相应的3D仪器设备,并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
3、在市政府的支持下成立3D技术方面的工程实验室,引入高端研发人才,形成一定的研发成果或知识产权;
4、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等相关教育培训机构合作办学,设立相关专业,培养3D电商适用人才;
5、开发电商平台资源,推广3D电商模式,争取更多的3D商品数据订单,为基地企业提供充沛的业务资源;
6、发挥公司自身在展会和循环会展方面的优势,配合政府协办高端论坛和展会;
7、负责邢台市中小学、职业院校的3D创新教育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承担市教育局、学校的创客实验室的建设项目。
丙方:
1、按照“邢台市3D电商产业基地规划”内容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2、负责组织基地建设所需的人员、资金以及协调项目执行中的相关干系人;
3、负责协调邢台市中小学教育资源,配合甲方、乙方推动创新创客教育。
4、协调落实呈请市政府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投入邢台市中小学创新创客教育,并协调落实相应的维护资金,全市建设100家3D创客实验室,夯实人才基础。
(三)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
2、协议期间各方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各方同意提交当地仲裁部门进行协调处理;
3、补充与变更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四)附则
1、本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文件,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原则性约定,甲乙双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均应按照本协议确立的原则订立。
2、具体进度及计划表由三方进一步协商。
3、本协议有效期五年,自三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4、三方致力于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协议到期后如无任何一方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
5、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协议时,须提前六个月以书面方式提出。
三、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旨在充分利用各方资源优势,促进新兴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打造新兴产业体系,推动产业发展和经济进步,实现互惠互利和战略共赢。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3D电商业务和3D技术应用研发的发展,是公司抓住产城融合的机遇,全面综合拓展业务的重要举措和尝试,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增强。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双方尚在推进具体合作事宜,付诸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业绩影响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公司与邢东新区、邢台信产达成的框架性约定,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合作方案和合作细节以相关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协议的具体实施方案、内容、进度及其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业绩影响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与邢台市邢东新区管委会、邢台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8-005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仅为公司与先进纺纱织造及清洁生产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达成的合作意向约定,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合作方案和合作细节以相关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协议的具体实施方案、内容、进度及其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业绩影响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8年1月26日,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先进纺纱织造及清洁生产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简称“工程实验室”)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简称“协议”或“本协议”)。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拟就3D数字化技术在纺织服装领域的创新应用展开合作。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先进纺纱织造及清洁生产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是由武汉纺织大学、武汉江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际华三五四二纺织有限公司在湖北省先进纺纱织造工程实验室的基础上,于2012年10月,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立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工程实验室针对纺织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性问题、实用技术问题和可持续发展的共性问题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的研究开发。现有研究人员54人,其中博士生导师4人、教授11人、高级工程师2人、博士37人,国家“千人计划”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长江学者”1人,楚天学者特聘教授3人,楚天学子3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湖北省百人计划学者1人。2012年以来工程实验室承担了973前期预研项目1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2项)、教育部创新团队(1项)、国家杰出青年基金(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项)、教育部新世纪人才(1项)以及其他省市部委、国际合作和企业合作科研项目60余项,荣获湖北省技术发明一等奖2项、三等奖1项,湖北省技术发明三等奖1项,湖北省十大成果转化奖1项,湖北省科技成果推广奖1项,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先进纺纱织造及清洁生产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作目标
以3D数字化技术在纺织服装领域的深度应用为契机,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联合研究和合作项目等方式进行共同创新。
(二)合作范围和研究领域
以3D数字化技术应用相关研究作为工作重点,双方将在纺织服装领域开展研究工作,以后再根据双方需要扩展到其他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服装面料的3D虚拟展示;服装面料的模拟洗水;3D数字化量体裁衣。
(三)双方协商一致,将指派相关人员,组成总体架构及技术方案设计的工作班子,并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甲、乙双方具体研发项目及研发成果的授权使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并另行签订协议。
(四)双方保证,对在合作过程中获悉的任何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国家秘密、工作计划、管理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及其他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资料和文件提供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该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双方保证所有参与工作的人员,不得利用所掌握的与本合作相关的任何资料信息及商业秘密,谋取私利。
(五)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的具体事宜,由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进一步在具体合同中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具体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六)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协议到期双方如无书面异议,自动延期。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旨在充分利用双方资源优势,本着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联合研究和合作项目等方式进行共同创新。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3D数字化技术应用在纺织服装领域的深度发展应用开发,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增强。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双方尚在推进具体合作事宜,付诸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业绩影响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公司与先进纺纱织造及清洁生产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达成的合作意向约定,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合作方案和合作细节以相关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协议的具体实施方案、内容、进度及其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业绩影响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与先进纺纱织造及清洁生产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