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8-001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7年7月7日,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17-036)。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期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17年7月31日,公司分别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股份告知函》,其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已超过本人在本次减持计划中拟减持数量的50%(即减持数量过半),公司于2017年8月2日刊登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2.2017年10月28日,由于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公司刊登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
3.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届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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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董事、高管不减持或减持数量未达到计划拟减持数量的原因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董事长董炳根、副总经理黄欣未按计划进行减持,其他九名董事、高管实际减持数量未达到计划拟减持数量,主要原因是:个人对资金需求变化等原因所致。
二、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
2.本次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预先披露了减持计划,并按规定披露了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3. 本次减持事项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 本次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8-002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计划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即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炳根、丁跃、胡永峰、李云、范炼、张梅、倪苏俏、苏秦、黄欣、陈善民、孔庆富(以下简称“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85.9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0% 。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171.4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董炳根、丁跃、胡永峰、李云、范炼、张梅、倪苏俏、苏秦、黄欣、陈善民、孔庆富。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有股份的具体来源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85.9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0%。其所持股份来源为:2015年6月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级市场买入。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请查阅公司同日公告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级市场买入。
2.拟减持数量:不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25% ,合计减持将不超过171.475万股,具体数量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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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公司董事、高管本次拟减持的合计数量,为其2018年全年可减持的总数量。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4.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所持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转让时,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要求。
本次拟减持事项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实施情况可能与计划存在差异。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及期满实施情况公告。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对董监高的持股及其变动将进行严格、规范管理。按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的减持数量不能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25%。敬请投资者理性判断,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