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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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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2018-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3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发布了《关于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一)》、《关于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二)》(公告编号:2018-010、011),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28号)(以下简称“《关注函》”),主要内容与公司披露的上述公告内容相关,深交所要求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1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因目前相关核查工作仍在进行中,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尽快回复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注函》并对外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