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881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18-003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5,194,558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2月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7年1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3号核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65.00万股,并于2017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1,058.65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265.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793.65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十二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4名,为上海钥信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钥信信息”)、上海复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鑫投资”)、苏州国发恒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发恒富”)、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锦源”)。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75,194,558股,将于2018年2月8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1,058.65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265.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793.65万股。前述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进行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如下:
1、 公司股东钥信信息承诺:
“1)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其届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0%,每年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的25%。因本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2、 公司股东复鑫投资承诺:
“1)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其届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3、 公司其他股东国发恒富、万丰锦源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中信建投就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部分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3、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5,194,558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2月8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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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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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