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ST厦工 公告编号:临2018-004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撤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4,507.35万元
●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近日,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闽02民初88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现将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2016年9月13日,公司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庆长江海之宇机械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海之宇”)支付拖欠货款及资金占用费共计6,426.80万元,并要求莫晓斌、黄萍、林红兵、张凌霞、刘亚琪、张承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6年9月13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1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6-053”号公告。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2017年12月19日,公司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0日出具《民事裁定书》,准许公司撤诉。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尚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31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 *ST厦工 公告编号:临2018-005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涉案的金额:本次公告所涉诉讼金额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6.74%。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述诉讼计提坏账准备55,629,516.04元(未经审计)。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济南百世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百世”)为本公司经销商,长期拖欠公司货款,经公司多次催讨后仍无法实现有效回款,2017年11月20日,公司正式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济南百世支付拖欠货款21,761,791.49元及资金占用费7,308,253.51元,并要求张永华、张永仕、栾晓龙对济南百世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8年1月3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目前该案一审未判决。
2. 重庆长江海之宇机械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海之宇”)为本公司经销商,长期拖欠公司货款,经公司多次催讨后仍无法实现有效回款,2018年1月2日,公司正式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庆海之宇支付拖欠货款42,708,991.04元,资金占用费25,576,010.57元(暂计至2017年12月28日),并要求莫晓斌、黄萍、林红兵、张凌霞、刘亚琪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有权对重庆海之宇名下房产变卖、拍卖所得价款800万元的范围内优先受偿。2018年1月3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鉴于该案的诉讼财产保全未完成,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规定,2018年1月4日,公司申请信息披露暂缓。2018年1月29日,公司完成该案的诉讼财产保全。目前该案一审未判决。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共计提坏账准备55,629,516.04元(未经审计)。鉴于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判决,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