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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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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暨减持股份计划
实施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2018-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05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暨减持股份计划

实施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5),公司控股股东依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顿投资”)拟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6%的股份,即不超过59,862,968股。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即不超过39,908,645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19,954,322股;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19,954,322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9,977,161股。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限制,停止减持股份。

2018年1月3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依顿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及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依顿投资于2018年1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票3,800,000股,约占公司2018年1月29日总股本997,741,532股的0.38%,自此,自2014年7月1日上市以来,依顿投资权益变动比例(含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被动稀释的股权比例)累计达到5%,依顿投资并出具了《简式权益报告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信息义务披露人持有公司股份391,02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489,000,000股的79.9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自公司上市至本次权益变动前,依顿投资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注:依顿投资的减持计划披露后,其减持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请见本公告“二、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持股比例被动减少情况

(1)公司于 2016 年 4 月起启动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中限制性股票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完成登记,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489,000,000 股增加至 498,453,200 股。其后因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公司共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27,400 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498,453,200 股减至 498,325,8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391,020,000股,其时持股比例被稀释至78.47%。

(2)2017 年 6 月 20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总股本由498,325,800股增加至996,651,6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增加至782,040,000股,持股比例仍为78.47%。

(3)公司第一期共计 1,731,200 份的股票期权自 2017 年 7 月 5 日起至 2018 年 5 月 30 日进行第一期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公司股份总数随期权行权相应增加。

截至2017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5)当天,依顿电子股份总数因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增加至997,716,145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仍为782,040,000股,其时持股比例被稀释至78.38%。

2、主动减持股份情况

注:截至2018年1月29日,公司总股本因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增加至997,741,532股,上述“减持比例”均按该总股本计算得出。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3、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综上,依顿投资累计权益变动达到 4.96%。

注:“上市时持股”栏目为公司股份2014年7月1日上市日依顿投资的持股情况。“本次减持后持股”栏目为依顿投资在公司实施了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后所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去依顿投资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数量后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依顿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754,030股,占公司2018年1月29日总股本997,741,532股的2.38 %。此外,依顿投资于2017年11月9日至2018年1月4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票9,976,94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综上,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依顿投资通过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33,730,9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8%,减持股份数量已超过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中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50%,亦超过其计划减持总数量(含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的50%,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四、其他说明

1、依顿投资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其减持事项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依顿投资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1、依顿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及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31日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依顿电子

股票代码:603328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顿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Offshore Chambers P.O. Box 217 Apia Samoa(萨摩亚国阿皮亚市离岸办公室217号邮箱)

通讯地址:Offshore Chambers P.O. Box 217 Apia Samoa(萨摩亚国阿皮亚市离岸办公室217号邮箱)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8年1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依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介绍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在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依顿电子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因依顿电子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因依顿电子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加但持股比例不变。

3、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安排需求减持所持有的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依顿电子于2017年10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5),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6%的股份,即不超过59,862,968股。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4%,即不超过39,908,645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19,954,322股;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19,954,322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9,977,161股。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限制,停止减持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除存在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无其他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及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信息义务披露人持有依顿电子391,020,000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489,000,000股的79.96%。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因依顿电子实施股权激励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因依顿电子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持股数量增加但持股比例不变。

3、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三)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1、持股比例被动减少情况

(1)依顿电子于 2016 年 4 月起启动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中限制性股票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完成登记,依顿电子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489,000,000 股增加至 498,453,200 股。其后因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依顿电子共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27,400 股,注销完成后依顿电子股份总数由 498,453,200 股减至 498,325,8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依顿电子股份391,020,000股,其时持股比例被稀释至78.47%。

(2)2017 年 6 月 20 日,依顿电子实施完成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依顿电子总股本由498,325,800股增加至996,651,6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增加至782,040,000股,持股比例仍为78.47%。

(3)依顿电子第一期共计 1,731,200 份的股票期权自 2017 年 7 月 5 日起至 2018 年 5 月 30 日进行第一期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依顿电子股份总数随期权行权相应增加。

截至2017年10月13日,依顿电子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5)当天,依顿电子股份总数因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增加至997,716,145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依顿电子股份仍为782,040,000股,其时持股比例被稀释至78.38%。

2、主动减持股份情况

注:截至2018年1月29日,依顿电子总股本因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增加至997,741,532股,上述“减持比例”均按该总股本计算得出。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3、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权益变动达到 4.96%。

注:“上市时持股”栏目为依顿电子2014年7月1日上市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本次减持后持股”栏目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依顿电子实施了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后所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去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数量后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依顿投资持有依顿电子股份748,309,028股,占其总股本的75.00%,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2018年1月30日)前6个月内卖出依顿电子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2018年1月30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入依顿电子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应当披露的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依顿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署):李永强

签署日期:2018年1月30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依顿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依顿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署):李永强

签署日期: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