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冻结解除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3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冻结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河集团”)通知,称其持有的因担保纠纷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的公司股票71,486,000股现已解除,本次解冻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5%,并办理完毕相关股份冻结解除手续。
具体情况如下:汉河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23,060,000股(2015年10月16日,公司实施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转增10股,每10股送红股11股,冻结股数增加至71,486,000股。)因担保纠纷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鲁商初字第22-1号)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叁年,自2015年3月19日至2018年3与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3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冻结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汉河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2,214,408,0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6.56%,汉河集团共计被冻结公司股份71,48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5%,其中本次解除冻结股份71,486,000股。本次解除冻结后,汉河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情形。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上述股东股份的解除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不会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