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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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及董监高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2018-0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2018-002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及董监高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内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丁宏广先生和丁梅英女士之女丁伊央小姐计划于2017年12月5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700万元。丁宏广先生、丁伊可小姐、丁伯英女士、丁伊央小姐合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次拟增持股份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截至2018年1月31日,本次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系统实施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合计增持公司股票3,026,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丁宏广先生、丁伊可小姐、丁伯英女士、丁伊央小姐合计增持2,270,7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8%。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为:公司董事长丁宏广先生、董事兼总经理丁伊可小姐、董事兼副总经理丁伯英女士、副总经理洪贤良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张淑兰女士、董事会秘书杨洁女士、监事会主席郭秋艳女士、董事刘朝军先生、董事卢佳女士、监事陈雪芬女士、监事韩宜刚先生、丁伊央小姐(丁伊央小姐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宏广先生和丁梅英女士之女,与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次增持前,公司监事韩宜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800股。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丁宏广先生和丁梅英女士之女丁伊央小姐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计划于2017年12月5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700万元。丁宏广先生、丁伊可小姐、丁伯英女士、丁伊央小姐合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次拟增持股份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编号:2017-059)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17年12月5日至2018年1月31日,本次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系统实施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合计增持公司股票3,026,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丁宏广先生、丁伊可小姐、丁伯英女士、丁伊央小姐合计增持2,270,7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8%。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人员承诺:本次增持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