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18-003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月30日在江苏省溧阳市竹箦镇余桥村永康路6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洪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截至2018年1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91,376,739.72元。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91,376,739.72元置换预先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且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单项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有关部门实施。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日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18-004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监事赵亮因在境外工作未能出席本次监事会。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30日在江苏省溧阳市竹箦镇余桥村永康路6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葛修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2人,监事赵亮因在境外工作,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截至2018年1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91,376,739.72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91,376,739.7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且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单项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有关部门实施。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备查文件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2月1日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18-005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91,376,739.72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2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3,3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9,4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42,977,735.85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6,472,264.15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月3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20ZA001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12月4日披露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向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以上募投项目总投资额为118,670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44,000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利用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专字【2018】第320ZA0063号专项鉴证报告《关于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审核,截至2018年1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91,376,739.72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有权审批机关备案。
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391,376,739.72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以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于2018年1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8】第320ZA0063号《关于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确认了公司编制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保荐机构意见
科华控股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验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意见,保荐机构同意科华控股使用募集资金391,376,739.7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监管指引第2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监管指引第2号》的有关规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8】第320ZA0063号《关于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91,376,739.7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91,376,739.7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日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18-006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且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单项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2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3,3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9,4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42,977,735.85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6,472,264.15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月3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20ZA001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范围
为确保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投资产品限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且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内控制度,规范内部审批机制。
(二)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三)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上述意见,保荐机构对科华控股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日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18-007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 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2、 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3、 投资产品种类
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 购买期限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5、 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6、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 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三、 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