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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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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公告

2018-0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减持公司股份的《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公告披露了《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截至该公告发布日,华融资产持有本公司股份109,961,0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0%,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华融资产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600,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5%。

2018 年 1 月 30 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华融资产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18 年 1 月 30 日,华融资产减持数量已超过计划减持数量的半数,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华融资产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华融资产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3、华融资产的减持计划有关事项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进展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4、华融资产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形。

5、华融资产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华融资产承诺将继续实施预披露公告内的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华融资产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华融资产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1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1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公司全体董事以现场或通讯形式参加了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蒋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公司9名董事审议了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1、选举蒋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选举史杰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上述人员的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蒋明先生、史杰文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蒋明、程惠芳、郭斌、毛绍融、史杰文(其中:蒋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审计委员会委员:刘菁、程惠芳、顾昶(其中:刘菁女士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郭斌、程惠芳、刘菁、莫兆洋、顾昶(其中:郭斌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4、提名委员会委员:程惠芳、郭斌、刘菁、蒋明、史杰文(其中:程惠芳女士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上述委员的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同意聘任毛绍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同意聘任汪加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上述人员的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同意聘任章成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同意聘任徐建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3、同意聘任赵大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4、同意聘任邱秋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5、同意聘任许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6、同意聘任汪加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7、同意聘任葛前进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8、同意聘任周智勇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上述人员的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马菁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简历详见附件。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高春凤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简历详见附件。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详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

毛绍融,男,1963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工。1985年5月至1987年1月任西安交通大学动力机械系低温教研室助教;1987年1月至2009年4月期间曾任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开发处处长、工程成套部部长、技术中心主任、董事、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杭州杭氧科技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院长、总工程师、董事长,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4月至今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毛绍融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1,008,420股;毛绍融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毛绍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章成力,男,1961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3年参加工作,曾任杭州制氧机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杭州杭氧透平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4月至今任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3月至今担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与控股股东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章成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章成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建军,男,1958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杭州制氧机厂总经办副主任、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经济发展部副部长、总经办主任、经济管理处处长、副总经济师、副总经理,现任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3月起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与控股股东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徐建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徐建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大为,男,1960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毕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78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杭州制氧机厂质检办工程师、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组织部长、纪委书记,杭州杭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年3月至今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大为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1,008,420股;赵大为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赵大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邱秋荣,男,1963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4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杭氧成套处室主任、项目一处副处长、杭氧销售处副处长、销售部部长、杭州杭氧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中心总经理、杭州杭氧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12月至今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邱秋荣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邱秋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许迪,男,1963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1981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常山支行信贷股副股长、中国工商银行衢州市分行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信托投资公司衢州办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龙游县支行行长、党组书记、中国工商银行衢州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高级经理,2005年5月至今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许迪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许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汪加林,男,1961年6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1983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杭氧进出口处副处长、项目管理部副部长、杭州杭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部部长,2002年12至今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12月至今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汪加林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1-2A-398),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汪加林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汪加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葛前进,男,1969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9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杭氧财务处副处长、处长、杭州杭氧科技股份公司(筹)及杭州杭氧科技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2年12月至今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葛前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葛前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智勇,男,1962年1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2月参加工作,曾任杭氧技术开发处流程室主任、杭氧售后服务处副处长、杭氧空分设计院院长、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14年4月至今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同时兼任技术中心副主任、设计研究院院长。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周智勇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智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马菁,女,1971年7月出生,在职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0年10月进入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筹)财务负责人兼财务部长、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部副部长、会计部部长,现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春凤,女,1981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2003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8月至2004年3月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空分设计院任项目工程师,2004年3月至2008年5月,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职员,2008年5月至2012年6月担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助理,2012年6月至2015年3月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2010年5月至2015年1月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5年3月至今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

高春凤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2-2A-088),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2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3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1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周赛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周赛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周赛君先生简历详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3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决定聘任汪加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汪加林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1)。

汪加林先生已取得深证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汪加林的联系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4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决定聘任高春凤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高春凤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1)。

高春凤女士已取得深证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高春凤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