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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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8-0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8-006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先生计划于未来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以自有资金合计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200万股且不超过1000万股;持股5%以上股东杨东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于未来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100万股且不超过500万股。本次增持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风险提示:

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增持人资金未能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018年1月31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科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先生和持股5%以上股东杨东文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先生和持股5%以上股东杨东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同时何承命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杨东文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2、截止本公告发布日,维科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130,014,985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29.50%,何承命先生个人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杨东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6,686,7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33%。

3、截止本公告发布日,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维科精华(600152)A 股股票。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先生拟以自有资金合计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200万股且不超过1000万股股;持股5%以上股东杨东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拟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100万股且不超过500万股。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 个月内(自2018年2月1日起)。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果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督促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等相关规定。

4、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