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2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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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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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恒康医疗(002219)估值调整的公告
鉴于恒康医疗(股票代码:002219)股票因重大事件临时停牌,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17]13号公告)的要求,经与托管行和会计师事务所协调一致,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8年2月1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恒康医疗股票按指数收益法进行调整。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2-2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光大银行为广发景盛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光大银行为广发景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178)的销售机构。投资者自2018年2月2日起可在光大银行办理该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5(全国)
公司网站:www.cebbank.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证10年期国开债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
场内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2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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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场外申购、赎回业务已于2017年11月20日开通;
2、本基金场内申购业务以及场内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已于2017年12月13日开通。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赎回业务。
3.1场内赎回限制
1、投资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赎回时,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为1份的整数倍,但最高不超过99,999,999份。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当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3.2赎回费率
本基金场内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A类基金份额场内赎回费率参照A类份额的场外费率收取。
本基金场内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收取。赎回费总额不少于25%应归基金财产。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4.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的份额采用分系统登记的原则。场外认购或申购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场内认购、申购或上市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既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也可以通过具有销售资格的会员单位申请场内赎回。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以申请场外赎回。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系统内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跨系统转托管仅适用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5.基金赎回机构
5.1场内赎回代理券商:
本基金办理场内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会员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赎回的申请。
7.2、赎回的款项支付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7.3、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因投资者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7.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7.5、本公告仅对广发中证10年期国开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场内日常赎回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7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等报刊的《广发中证10年期国开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7.6、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7.7、有关本基金上市交易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东山精密(002384)估值调整的公告
鉴于东山精密(股票代码:002384)股票因重大事件临时停牌,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17]13号公告)的要求,经与托管行和会计师事务所协调一致,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8年2月1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东山精密股票按指数收益法进行调整。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