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获得上海证券
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2018-0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18-002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获得上海证券

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9月11日,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6.00亿元的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发布的公告:2017-088号)。

近日,公司收到中投证券转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中投证券-亚中物流租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8]128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无异议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中国中投证券-亚中物流租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二、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中投证券应当按要求履行发行前备案程序,在完成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格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发行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提交完整的挂牌转让申请材料。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至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前,如发生影响本次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中投证券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无异议函的要求,办理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