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5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海明为公司总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总裁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海明。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等内容进行变更。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0、091)。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000226882472D
名称: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西宁市长江路128号创新大厦14楼
法定代表人:张海明
注册资本:40,000.3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高等级公路养护、交通工程养护及设施维修、桥梁中大修、隧道加固与维修、公路路面养护;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土地整理;场地拆迁(不含爆破);绿化工程施工;河道治理;生态环境治理。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6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生辉、金飞梅、李建莉计划自2017年12月12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其他合规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不超过50,000万元。
●自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2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生辉、金飞梅、李建莉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210,000股,累计增持金额87,263,551.84元。金生光、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生辉、金飞梅、李建莉的增持金额已分别达到其增持计划金额区间下限的19.99%、120.38%、20.00%、100.87%、100.95%,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飞梅、李建莉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金生光、金生辉将按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生光、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生辉、金飞梅、李建莉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01,296,643股、45,496,500股、35,592,313股、17,014,803股、15,580,688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25.3240%、11.3740%、8.6965%、4.2537%、3.8951%,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4,980,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448%。
一、增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投资”)、金生辉、金飞梅、李建莉。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金生光、金阳光投资、金生辉、金飞梅、李建莉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231,443股、42,498,000股、34,520,913股、16,475,903股、15,044,688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25.0577%、10.6244%、8.6302%、4.1189%、3.7611%。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8,770,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1923%。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6)。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自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2月1日,金生光、金阳光投资、金生辉、金飞梅、李建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210,000股,累计增持金额87,263,551.84元。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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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生光、金阳光投资、金生辉、金飞梅、李建莉的增持金额已分别达到其增持计划金额区间下限的19.99%、120.38%、20.00%、100.87%、100.95%,金阳光投资、金飞梅、李建莉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金生光、金生辉将按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