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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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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8-015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月29日以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吴长鸿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董事耿帅、李水土、张靖为本次激励对象,在本议案表决时董事耿帅、李水土、张靖回避表决。

根据《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以2018年2月2日为授予日,向52名激励对象授予3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60元/股。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预留股份授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0,321.75万元。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关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8-016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月29日以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亲自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美珠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18年2月2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2名激励对象授予300万股限制性股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0,321.7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在12个月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8-017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8年2月2日为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52名激励对象授予3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0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本公司A股普通股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注:2017年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本公司1,000万股A股普通股,该回购股份已全部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部分股票来源,并于2017年9月6日向激励对象进行了授予。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对象及数量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40元/股,授予人数为238人,共授予股份数量为1693万股(其中1000万股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股份);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0元/股,授予人数为52人, 共授予股份数量为300万股。

3、激励计划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四年。

4、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5、解除限售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所处解锁期的上一年度考核结果超过70分(含70分),才可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解锁期内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否则,其相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回购价格回购并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30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7年9月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7年9月6日为首次授予日,同意向23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性股票,授予价格5.40元/股,共授予限制性股票1693万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年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8年2月2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同意向5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性股票,授予价格4.60元/股,共授予限制性股票300万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8年2月2日

2、授予价格:4.60元/股

3、授予数量:300万股

4、授予人数:52人

5、授予股票的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授予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若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且在各解除限售期内全部解除限售,则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总成本将在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股份公允价值为准。

公司2018年2月2日授予限制性股票,根据测算,2018-2020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对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但是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和直接减少公司净资产。而且,若考虑到股权激励计划将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次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独立董事意见

1、根据《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2月2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且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的规定。

2、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3、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筹,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年2月2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5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0元/股。

九、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18年2月2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2名激励对象授予3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所事务所律师认为: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授予日的确定、激励对象及授予价格的确定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本次授予合法、有效。

本次激励计划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双环传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的确定以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预留授予数量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且双环传动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不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8-018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0,321.75万元。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02号)核准,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公开发行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700.00万元后,实际收到金额为98,300.00万元,已由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再扣除债券发行登记费、律师费等相关发行费用合计376.6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7,923.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579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8)75号《关于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8年1月19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0,321.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出如下安排:为抓住市场有利时机,使项目尽快建成并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单个或多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顺序进行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0,321.75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实际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少于6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因此,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0,321.7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0,321.7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双环传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已经双环传动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广发证券同意双环传动实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8-019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02号)核准,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公开发行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700.00万元后,实际收到金额为98,300.00万元,已由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再扣除债券发行登记费、律师费等相关发行费用合计376.6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7,923.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579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月19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在12个月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1、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投资额度

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购买额度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上述用于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大额存单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交所备案并公告。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现金管理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6、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组织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上报董事会,并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购买的产品收益大幅低于预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监事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滚动使用40,000.00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在12个月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双环传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双环传动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7-020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2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00元,共计募集资金1,200,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8,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82,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636,396.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79,363,604.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53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募集资金,到期后已于2017年9月18日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将节约财务费用217.5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双环传动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及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日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

股票激励人员名单

一、预留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表

二、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名单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