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18-003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2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同意公司2018年度向关联方盐城市江动曲轴制造有限公司采购零配件,预计采购金额4500万元。
关联董事崔卓敏女士、黄力进先生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8-00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18-004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出于质量管控、技术保护、交货及时性及产品价格波动等多种因素考虑,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8年度拟向关联方盐城市江动曲轴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轴公司”)采购部分零配件。
2、公司于2018 年2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崔卓敏女士、黄力进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独立董事就本项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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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盐城市江动曲轴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绍俊,注册资本145.60万元,注册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南洋盐东南路2号,主要经营柴油机零部件、曲轴、平衡轴、机械配件等的制造与销售。曲轴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11,496.56万元、净资产-4,586.07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5,204.49万元、净利润-579.42万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曲轴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
曲轴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资产、人员,生产经营正常,控股股东的债务问题目前未影响其日常经营和运作。该公司具备相应的制造能力和制造经验,其生产制造和产品交付目前处于正常状态。公司也将加强相关供应商储备工作和对曲轴公司采购款的支付管理。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对曲轴公司日常关联采购将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采购定价政策、货款支付政策、供应商管理等方面都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和规定执行,关联采购与非关联采购保持相同的定价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公司目前尚未与曲轴公司签订采购协议,董事会批准本项日常关联预计后公司将根据生产计划安排采购事宜,以及与曲轴公司签订具体采购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曲轴公司的制造基地与公司生产地在同一地区。公司综合考量了双方现状,相互沟通的便利性,基于产品质量管控、技术保护、交货及时性及产品价格波动等多种因素,决定向曲轴公司采购零配件。公司将持续关注曲轴公司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同时加强相关供应商储备工作和对曲轴公司采购款的支付管理,主动开展风险管控。
本次关联交易是双方基于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建立,交易定价原则公允,预估的采购金额是基于公司2018年度生产计划和公司对原材料市场价格预期的综合判断,采购价款支付将遵循公司相关规定,本项交易未损害公司利益。
本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导致关联方对公司采购的控制,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实质性影响。
五、相关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本项交易符合公司经营计划,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本项关联交易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且公司已考虑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本项日常关联交易未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崔卓敏女士、黄力进先生回避了表决,会议内容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此,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曲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行为,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故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18-005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2月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通过以下内容: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盐城市江动曲轴制造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行为,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故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