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河源、阳江等五市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批)中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8-01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河源、阳江等五市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批)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2月2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编号:广州公资交(建设)字〔2018〕第〔00602〕号),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该《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2017年度河源、阳江等五市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批)的中标单位,承包内容为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发包内容,中标下浮率为0.625%,中标价为33,770.078608万元。其中:
1.河源市东源县船塘镇黄沙(等两个)村中标价2,035.234781万元;
2.河源市东源县船塘镇小水村黄沙坝中标价1,802.314688万元;
3.河源市东源县船塘镇小水村岭背中标价1,165.206656万元;
4.阳春市岗美镇那旦村五福寨中标价926.458853万元;
5.阳春市岗美镇那旦村那旦圩中标价598.969531万元;
6.阳春市岗美镇那排村中标价1,240.637952万元;
7.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林屋村中标价2,132.878825万元;
8.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台丹村中标价483.493237万元;
9.阳东区北惯镇那霍村、四朗村中标价552.691806万元;
10.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台丹村石山旁中标价449.491462万元;
11.阳江市阳东区大沟镇红旗村中标价842.093838万元;
12.阳江市阳西县织篢镇麻良村中标价1,124.571607万元;
13.阳江市阳西县儒洞镇河洞村下河中标价1,253.756249万元;
14.阳江市阳西县程村镇西一村中标价1,923.479881万元;
15.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富佛村中标价991.919758万元;
16.肇庆市四会市迳口镇迳口村中标价2,050.783062万元;
17.肇庆市四会市威整镇大洲村等4个村中标价3,733.554890万元;
18.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福龙(等3个)村中标价1,494.057793万元;
19.韶关市南雄市古市镇溪口村中标价8,968.483739万元。
该工程业主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承接该业主的上述工程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于2018年1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1月22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2018年公司与广东省水电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工程施工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上述EPC总承包的金额已包含在2018年与广东省水电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工程施工预计交易金额中。
该工程正式合同尚未签订,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待合同签订后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8-01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2017年度河源、云浮等五市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一批)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该项目第一批合同包含11项EPC总承包合同,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披露了“2017年度河源、云浮等五市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一批)”的中标情况;因公司承接上述工程构成关联交易,2018年1月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1月22日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承接2017年度河源、云浮等五市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一批)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为39,939.370616万元。
详见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5日及2018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河源、云浮等五市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一批)中标的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接2017年度河源、云浮等五市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一批)关联交易的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年度河源、云浮等五市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一批)合同已签署,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省水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粤投资”)签署2017年度河源、云浮等五市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一批)合同(包含11项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为39,939.370616万元。其中:
1.《2017年度河源市连平县隆街镇、田源镇河角坪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7KT-EPC-01-01),合同价暂定为20,470.728898万元;
2.《2017年度河源市连平县内莞镇塘兴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7KT-EPC-01-02),合同价暂定为3,959.081651万元;
3.《2017年度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南龙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7KT-EPC-01-03),合同价暂定为1,249.539824万元;
4.《2017年度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坪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7KT-EPC-01-04),合同价暂定为1,104.916222万元;
5.《2017年度阳江市阳春市岗美镇新埠村沙角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7KT-EPC-01-05),合同价暂定为1,748.686153万元;
6.《2017年度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那霍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7KT-EPC-01-06),合同价暂定为1,546.631478万元;
7.《2017年度云浮市罗定市船步镇船东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7KT-EPC-01-07),合同价暂定为1,997.482928万元;
8.《2017年度云浮市罗定市罗镜镇水摆(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7KT-EPC-01-08),合同价暂定为1,574.105117万元;
9.《2017年度云浮市罗定市围底镇凤山(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7KT-EPC-01-09),合同价暂定为2,532.301348万元;
10.《2017年度肇庆市怀集县洽水镇丽洞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7KT-EPC-01-10),合同价暂定为1,426.786583万元;
11.《2017年度肇庆市怀集县洽水镇珠岗村、丰叙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7KT-EPC-01-11),合同价暂定为2,329.110414万元。
(一)交易对手方: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二)合同类型:EPC总承包合同。
(三)合同标的:2017年度河源、云浮等五市垦造水田项目(第一批)。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业主名称: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林建兴。
3.注册资本:170,000万元。
4.经营范围: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土地整理、复垦,灌溉服务,其他农业服务,水资源管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等。
5.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2108房。
6.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日。
(二)兴粤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未承接兴粤投资的其他工程。
(四)兴粤投资实力较强,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1.河源市连平县隆街镇、田源镇河角坪垦造水田项目
(1)合同金额:暂定为20,470.728898万元。
(2)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3)工期:140日历天。
2.河源市连平县内莞镇塘兴村垦造水田项目
(1)合同金额:暂定为3,959.081651万元。
(2)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3)工期:140日历天。
3.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南龙村垦造水田项目
(1)合同金额:暂定为1,249.539824万元。
(2)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3)工期:140日历天。
4.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坪溪村垦造水田项目
(1)合同金额:暂定为1,104.916222万元。
(2)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3)工期:140日历天。
5.阳江市阳春市岗美镇新埠村沙角垦造水田项目
(1)合同金额:暂定为1,748.686153万元。
(2)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3)工期:140日历天。
6.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那霍村垦造水田项目
(1)合同金额:暂定为1,546.631478万元。
(2)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3)工期:140日历天。
7.云浮市罗定市船步镇船东村垦造水田项目
(1)合同金额:暂定为1,997.482928万元。
(2)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3)工期:140日历天。
8.云浮市罗定市罗镜镇水摆(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
(1)合同金额:暂定为1,574.105117万元。
(2)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3)工期:140日历天。
9.云浮市罗定市围底镇凤山(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
(1)合同金额:暂定为2,532.301348万元。
(2)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3)工期:140日历天。
10.肇庆市怀集县洽水镇丽洞村垦造水田项目
(1)合同金额:暂定为1,426.786583万元。
(2)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3)工期:140日历天。
11.肇庆市怀集县洽水镇珠岗村、丰叙村垦造水田项目
(1)合同金额:暂定为2,329.110414万元。
(2)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3)工期:140日历天。
(二)主要违约责任:
1.承包人(公司)违约导致工程无法开工、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发包人(兴粤投资)违约导致工程无法开工、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的,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三)合同生效条件: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施工能力强,技术先进、工程技术人员充足,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该项目合同总金额为39,939.370616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营业总收入的6.32%,合同履行对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三)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该项目第一批合同包含11项EPC总承包合同,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与兴粤投资签署上述EPC总承包合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于2018年1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1月22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承接2017年度河源、云浮等五市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一批)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
1.《2017年度河源市连平县隆街镇、田源镇河角坪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2.《2017年度河源市连平县内莞镇塘兴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3.《2017年度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南龙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4.《2017年度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坪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5.《2017年度阳江市阳春市岗美镇新埠村沙角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6.《2017年度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那霍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7.《2017年度云浮市罗定市船步镇船东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8.《2017年度云浮市罗定市罗镜镇水摆(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9.《2017年度云浮市罗定市围底镇凤山(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10.《2017年度肇庆市怀集县洽水镇丽洞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11.《2017年度肇庆市怀集县洽水镇珠岗村、丰叙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