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
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临 2018-008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郭华强先生持有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雅达”、“公司”、“上市公司”或“本公司”)股份34,367,352股,占信雅达总股本439,679,218的7.82%,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518,296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郭华强先生本次拟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8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2%,若本次减持实施,其今年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天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过半,在此期间,因受当前资本市场的整体情况影响,郭华强先生未减持本公司股票。
公司于2018年2月2日收到《关于减持信雅达股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基本情况
(一) 股东的名称
郭华强。
(二) 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郭华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367,352股,占信雅达总股本439,679,218的7.82%,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518,296股。上述股份来源于信雅达首发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分置改革等方式取得的股份。
(三)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郭华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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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减持前,郭华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367,352股,占信雅达总股本439,679,218的7.82%,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518,296股。上述股份来源于信雅达首发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分置改革等方式取得的股份。
2017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关于拟减持信雅达股份的告知函》,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披露了上述减持计划(详见临2017-056《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公告》)。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二)、郭华强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2018年2月2日,公司收到《关于减持信雅达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过半,在此期间,因受当前资本市场的整体情况影响,郭华强先生未减持本公司股票,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减持具体情况:
郭华强先生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日未减持本公司股票。
(二)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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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郭华强先生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针对持股5%以上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日
●报备文件
《关于减持信雅达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2018-009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18年1月31日、2月1日及2月2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书面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18年1月31日、2月1日及2月2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 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披露了《2017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临2018-006)。
(二)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五)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 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