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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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2018-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2证券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2018-013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了维护市场稳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发(2015)51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先生通过“申万菱信—汇成3号资管计划”增持本公司股票16,503,773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48%。

●本次持股调整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持股调整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总数量及持股比例的变动。

一、本次调整情况

(一)本次持股调整情况

本公司近日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先生通过“申万菱信—汇成3号资管计划”持有的本公司股权的资管计划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信心,袁亚非先生控制的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于2018年2月1日通过兴业信托——兴运扶摇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承接原资管计划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16,503,773.00股,交易价格36.98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

(二)本次调整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持股调整后,“申万菱信—汇成3号资管计划”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袁亚非先生控制的三胞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中森泰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兴业信托——兴运扶摇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广州金鹏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368,021,01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10%。其持股总数量及持股比例较本次持股调整前未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三胞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仍为袁亚非先生。

二、本次信托计划的内容概要

1、兴业信托——兴运扶摇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设立的募集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中优先委托人为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般委托人为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受托人为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本信托计划由劣后级委托人承担所有的风险和收益。

2、兴业信托——兴运扶摇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专项投资于公司流通股,有效期限为12个月,自本资管计划2018年1月30日签署起算。

3、本计划在承诺期满后的存续期间,将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出售本计划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在本信托计划清算完成后,扣除信托计划中约定的相关费用,向优先受益人优先分配收益,剩余资产分配给一般委托人。

三、持股调整的目的

本次持股调整目的是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是从提升投资者信心,充分维护股东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

四、其他事项说明

1、三胞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持股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三胞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持股调整期间及调整后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调整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在实施持股调整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5、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