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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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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8-008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2月1日发出电话通知,通知所有董事于2018年2月5日采用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如期于2018年2月5日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晓光女士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有效。

与会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晓光、虞云新、周义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

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18年2月26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8-009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18年1月10日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额度的议案》,控股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因经营和发展的需要,需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公司同意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为控股股东新光集团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融资总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近期,新光集团与融资机构就融资事项洽谈,因公司注册地与融资机构不在同一地区,融资机构要求,异地企业提供担保需采用抵押担保方式。公司拟在原议案担保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的条件下调整担保方式,为新光集团在担保融资总额范围内向融资机构提供抵押资产,即为控股股东新光集团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融资总额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及资产抵押担保等。

公司于2018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为控股股东新光集团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融资总额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及资产抵押担保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控股股东新光集团董事长周晓光及在其单位任职的虞云新董事、周义盛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义乌市青口工业区

注册资本:366,68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晓光

成立时间: 2004年03月10日

经营范围:机械制造销售;实业投资(不含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主要股东:周晓光(持股51%)、虞云新(持股49%)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6年12月31日,新光集团经审计总资产6,874,577万元,净资产2,879,070万元,总负债3,995,507万元,营业收入136,1533万元,净利润155,651万元。截止2017年9月30日,新光集团总资产7,212,552万元,净资产2,942,346万元,总负债4,270,206 万元,营业收入988,032万元,净利润86,665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截止本公告日,新光集团持有公司62.05%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新光集团的信用评级为AA。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

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新光集团在担保额度内的担保融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办公会审批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签署办理相关资产抵押手续;在公司为新光集团融资提供担保时,新光集团同时提供不低于融资额度的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新光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对新光集团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情况有全面的了解。公司为控股股东新光集团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融资总额的担保,有利于新光集团的生产经营,保证其补充流动资金所需,确保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新光集团将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对控股股东的担保事宜风险可控,董事会认为为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要求。我们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包含本次担保事项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435,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742,034.33万元的比例为58.68%。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284,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742,034.33万元的比例为38.3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8-010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26日下午15: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25日15:00—2月26日15:00时;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25日15:00—2月26日15:00时。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ww.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地点:义乌香格里拉酒店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14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2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此项待审议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2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2月22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

3、登记地点: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新光圆成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姚妮娜 汤易

联系电话:0555--3506900

传 真:0555--3506930

电子邮箱:dsh@masfy.com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八年二月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7

2、投票简称:新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25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如委托人本选项不作选择,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及期限: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授权其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