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18 - 14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8年2月5日下午14:30在北京节能大厦二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形式。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华斌先生
4、 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8年1月31日在上述媒体刊登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5、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人,代表股份1,486,974,5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448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数1,102,727,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7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384,246,5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780%。
6、 其他出席或列席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同意将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 2018 - 15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李岳军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李岳军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岳军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
公司2018年1月1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许强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及许强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18年1月19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及其他披露文件。2018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许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李岳军先生的辞职生效。
李岳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李岳军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李岳军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