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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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8-003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02月0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02月0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传真、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董事以现场投票表决与通讯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戴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2月07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公告编号:2018-004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李增华先生的辞职报告,李增华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一职,但仍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增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增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对李增华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施清岛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戴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戴涛先生已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戴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戴涛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3-83703555

传真:0573-83706565

邮箱:daitao@textaihua.com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2月07日

附:戴涛先生简历

戴涛先生:男,198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曾任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投资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戴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公告编号:2018-005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华新材”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总经理在规定额度范围及要求下行使购买投资产品的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上述理财产品购买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08日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12)。公司已于约定到期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收益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公司与上述委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过程中,将风险控制放在了首位,审慎投资,严格把关。在上述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银行及证券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5,500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