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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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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8-0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国美通讯 编号:临2018-03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2月6日,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国美通讯”)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龙脊岛”)通知,山东龙脊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增持了国美通讯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山东龙脊岛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于2018年2月5日增持国美通讯股份1,050,595股,2月6日增持国美通讯股份88,100股,合计增持1,138,695股,增持比例为0.45%。

本次增持前,山东龙脊岛持有国美通讯股份39,98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4%。本次增持后,山东龙脊岛持有国美通讯股份41,126,0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9%。山东龙脊岛与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战圣”)为一致行动人,北京战圣持公司股份22,765,602股,占比9.02%。

本次增持后,山东龙脊岛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战圣共持公司股份63,891,697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25.30%。

二、后续增持计划

根据市场和股东自身经营及战略考虑,本着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山东龙脊岛拟在未来12个月内以自身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次公告中已增持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山东龙脊岛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山东龙脊岛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国美通讯 编号:临2018-04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8年2月6日,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国美通讯”)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龙脊岛”)通知,山东龙脊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增持了国美通讯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于2018年2月5日增持国美通讯股份1,050,595股,2月6日增持国美通讯股份88,100股,合计增持1,138,695股,增持比例为0.45%。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至2015年9月8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国美通讯股票11,487,400股,占国美通讯总股本的比例为4.55%,本次增持后,累计增持达12,626,095股,增持比例为5%。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将在规定时限内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聘请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并自该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至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后2日内,不买入国美通讯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