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票简称:美尔雅 股票代码:600107 公告编号:2018004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2日以传真、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18年2月7日在公司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邢艳霞女士因公出差未能出席,委托董事张龙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以传真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授权湖北美尔雅房地产公司寻求合作开发商的议案》。
2017年12月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美尔雅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尔雅房地产公司”)参与竞拍下陆区团城山片发展大道以北磁湖路以西A地块(WG(2017)28号地块)和下陆区团城山片发展大道以北磁湖路以西B地块(WG(2017)29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于2017年12月6日收到上述地块的《成交资格通知书》,分别以人民币5,466万元的价格竞拍得WG(2017)28号地块和以人民币15,627万元的价格竞拍得WG(2017)29号地块,竞拍成交价合计人民币21,093万元。
2018年1月3日,美尔雅房地产公司与黄石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而本公司主营业务为服装及服饰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因此如由本公司自己开发上述地块,将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性资金安排。现根据美尔雅房地产公司自身开发能力,拟寻求有资金实力和开发能力的合作开发商,采用合作、入股等方式开发上述地块。
现授权美尔雅房地产公司寻求合作开发商开发上述地块,拟定实施相关合作开发方案,并由合作开发方先行垫付国有商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款。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目前,上述事项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尚无重大影响。
二、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