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国际 公告编号:2018-017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凌国际”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2月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2017年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及推荐,现拟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公司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年度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各专项报告均仅用于公司年度报告相关的信息披露,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长赖宁昌先生关于议案的反对意见详见文尾 “附件”内容。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8年3月1日下午14:30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66号环汇商业广场南塔19层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长赖宁昌先生关于议案的反对意见详见文尾 “附件”内容。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2月7日
附件:
董事长赖宁昌先生关于对东凌国际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议案一及议案二的反对意见如下:
根据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中农集团与东凌国际之间存在利益冲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为中农集团提供审计服务的机构,不应作为东凌国际的适格审计机构。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国际 公告编号:2018-018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3月1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15: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8年3月01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66号环汇商业广场南塔19层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审议事项的相关说明:
1、上述审议事项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1月9日、2018年2月8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文件。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资料完备。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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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2月28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18年2月28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66号环汇商业广场南塔19层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晓娜、陈蓉
联系电话:020-85506292 传真:020-85506216转1016
电子邮箱:stock@donlink.cn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66号环汇商业广场南塔19层
邮政编码:510110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93,投票简称:“东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3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3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 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本人(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栏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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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人情况
委托人姓名(或企业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二、受托人情况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国际 公告编号:2018-019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今日接到股东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凯利”)通知,获悉上海凯利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
上海凯利与公司股东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凯利合计持有公司88,362,068股股份,持股比例合计为11.67%。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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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海凯利持有本公司股份28,275,862股,占公司总股本(756,903,272股)的3.74%,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股份数量15,359,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10,960,6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股票质押通知;
2、上海凯利股份质押资金对账单;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仔细审阅了《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相关资料,基于客观事实和独立判断,现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宜,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我们认为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郭学进、沙振权、刘国常、徐悦
2018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