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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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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8-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7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月2 日以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5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联董事林汝捷(身份证号码:3501821968XXXXXXXX)、林汝捷(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陈忠辉、林长龙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 积极性,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从而通过各方 共同努力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于 2017年 2 月 8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另行发布股东大会通知。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于 2017年 2 月 8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存续期内,若相关法律、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相应调整;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且不允许授权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另行发布股东大会通知。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明确对新老股东合理投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同意公司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发表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具体内容于 2017年 2 月 8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8 年2月27日(星期二)下午 14:00 时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通知》详见于2018年2月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5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2月7日上午10:00时在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良秀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2月2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监事林良秀先生、张功旺先生、江康锋先生均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因此均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监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半数以上的监事通过。因此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将公司《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提交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6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8年2月27日(星期二) 14:00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本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根据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2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做出的决议,兹定于2018年2月27日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投票时间:2018年2月27日(星期二)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2018年2月26日下午 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8年2月27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22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审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8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等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2月26日9:00~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18年2月26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办(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华耀虹

2、联系电话:0591-28513121

3、传真:0591-28513121

4、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邮政编码:350217)

5、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39”,投票简称为“雪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

1、委托人或委托单位,请在委托书中对应的表决意见栏目:在累积投票中表明投票数量;如委托人或委托单位委托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必须在委托书中注明“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2、同一议案表决意见重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