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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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8-0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1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398,234,452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18年2月2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的类型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2015 年1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80号核准,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7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并于2015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东数量为4名,分别为汪大维先生、唐佛南先生、王丹华女士、崔正南女士。前述股东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398,234,45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94%,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2月26日(2018年2月25日为非交易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5年11月27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对符合授予条件的545名员工授予950万股限制性股票。部分授予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了本次授予,本次股权激励最终授予535名员工937.8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公司股本由30,000万股变更为30,937.8万股。

2016年5月4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7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300万股股份。公司向8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了限售股合计46,241,060股,并于2016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公司股本总数变更为35561.906万股。

2016年12月8日,公司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3.05万股的回购事宜,并于2016年12月9日予以注销,经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股本总数变更为35538.856万股。

2017年1月17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50万股的授予登记,股本总数变更为35588.856万股。

2017年6月7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方案为每10股转增12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5588.856万股变更为78295.4832万股。

2017年12月22日,公司完成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13.784万股的回购事宜,并于2017年12月26日予以注销,经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公司股本总数变更为78181.6992万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1)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确需减持,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直接在二级市场交易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及减持数量如下:①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持股数量的10%,两年内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股数量的 20%;②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因汪大维先生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唐佛南先生一直担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一职,因此,仍需同时遵守如下承诺:

(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①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②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前述承诺,不存在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共进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共进股份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发行前所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共进股份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共进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98,234,452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2月26日;

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七、股本变动情况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8日